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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可靠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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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1.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举例:

A企业2014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率2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抵免额及应纳税额

B企业2014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率3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抵免额及应纳税额

2.境外税前所得额的确定:

(1)题目直接给出税前所得;

(2)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已纳的税款;

(3)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所得税率

3.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单独计算不混同。

4.补税原则:多不退少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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