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
准备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我爱学习网为你整理了<江西抚州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抚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
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8〕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6)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的方式,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
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1日期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包括执业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17年未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的,在提交/撤销提交报名栏完成了提交报名信息功能的系统会提示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并已完成现场确认,无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但如果系统未提示已完成现场确认则仍需到相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0日,系统自动确认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核
各县(区)卫计委设立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市卫计委(考点),市卫计委负责市本级考生报名工作。市卫计委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规定,即每人每科50元。市本级现场确认地点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二楼卫计窗口。
4.准考证打印
2018年5月10日-6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5.成绩单打印和资格证发放
2018年度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成绩合格者将发放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务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颁发考试合格证书,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生报考条件参照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我省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抚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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