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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感性的猎豹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我爱学习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所发生的影响。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社会作用

1.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的对象:

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2)指引作用的形式

①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

规范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3)立法中指引的方式

①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

②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3)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作用

社会是由人们的交往行为构成的,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4)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5)强制作用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因此法律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法律的强制性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性。

【注意】司法考试的重点是指引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

(1)法的社会作用的领域

社会经济生活

②政治生活

③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2)法的社会作用的方向

①政治职能,即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

社会职能,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3.法的作用的优点与局限性

(1)法的作用优点:

①在有了国家以后,原先的社会规范,如宗教、道德、习俗,对人的活动和社会关系得影响力已让位于法律作用法律从而成了社会关系的最主要的调整手段

法律以其特有的稳定性、可预测性等特性成为社会生活的最稳定的规范和平衡工具,使社会生活的变化和发展变得相对平稳和有序,不至于剧烈的变动。

法律以其程序性、公开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成为社会统治中成本最低的手段

(2)法的作用的限度

法律虽然具有不容低估的作用,但同时必须要认识到,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这种作用的局限性反映在人的因素、社会因素和法律自身因素三个方面。

(1)人的因素

①从社会调整的手段上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面前,除了采用法律手段之外,还需要与其他社会规范比如政策、纪律、习俗、道德等加以综合使用,甚至在有些时候,法律并非首选的方式和手段

②从调整的范围上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

首先,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并且只能是外在的行为。因此法律无法作用人的行为的背后,即无法对人之所以作出该行为的动机、思想、观念、认识、信仰等发生作用,这些内在的东西往往只能依靠其他的手段加以调控。

第二,法理作用所能够调控的人的行为,只是人的所有行为中的一部分,而不可能是全部,有些行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调整。

③从人对法律的认识和利用的角度来看,法律作用也是有局限性。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因此,人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立法有良、恶之分,取决于立法者认识水准的高低,司法有公正偏私之别,有赖于司法者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好坏。

(2)社会因素

法律社会为基础 ,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需要去"创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的创制形成依赖于客观经济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

同样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3)法律的自身因素

法律是一种概括性规范,关注的人的行为的共性,而法律所用调整的行为却是多姿多态的,把概括性的规范适用于多姿多态的行为,有时候会出现合法而不合理的情况,即个案不正义。

法律一旦成型就必然需要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频繁变动,如果法律朝令夕改将导致其失去权威性和确定性,这一特性决定了他无法涵盖千变万化的生活,"法有时而穷,社会变化多端",这时法律规范相对于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而言出现了漏洞或"滞后性",其固有的程式和时限难以对社会关系和社会事件进行快速的、及时的反应和处理。

法律是一种以语言为工具和载体的规范体系,语言表达力的局限也是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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