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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迷人的高跟鞋

2018年司法考试快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爱学习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

【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知识要点】

分洪是紧急避险的适例。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

注意:刑法理论界的传统观点认为,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1.正在发生现实危险

(1)危险的来源:自然力量、动物侵袭、危害行为

(2)危险的限定: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

(3)危险现实性:客观存在的危险正在发生。

2.假想避险

客观上不存在现实危险,但行为人错误地认为存在现实危险,进而实施避险行为的,是假想避险。对于假想避险,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处理。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

(1)不得已:对于正在发生危险,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出危险,只能损害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才能保护面临危险法益

(2)损害另一法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者的法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法律敎育 网

4.避险意图

注意:为了保护非法利益,不允许进行紧急避险。例如,脱逃犯为了逃避公安人员的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而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1)保护利益大于损害利益也有可能超过必要限度。例如,为防止森林火灾蔓延,根据具体情形,砍伐10米左右的树木制造隔离带即可,但行为人下令砍伐树木500米以制造隔离带。

(2)不得已损害同等法益的,也不一定超过了必要限度。因为如果保护法益的唯一方法就是损害同等的乙法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没有实质利益,整体上没有法益侵犯,难以成立犯罪。

避险过当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罪名,不能定"避险过当罪",也不能定"避险过当致人重伤罪"、"避险过当致人死亡罪"等。对于避险过当的,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简要比较:

侵害或风险 应对措施 结论

人的不法侵害(甲杀乙) 乙反击甲 正当防卫

乙转嫁危险于丙 紧急避险

动物侵害 甲唆使狗咬乙或甲过失使狗咬乙 乙反击狗 正当防卫

乙转嫁风险于丙 紧急避险

野狗自发咬乙 乙反击狗或转嫁风险于丙 紧急避险

自然灾害 乙防御灾害或转嫁风险于丙 紧急避险

【经典考题】(2009年试卷二第4题)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区分问题。

1.本案中甲的行为是指"夺走丙的摩托车并致丙摔成骨折"以及"致使丙的摩托车被毁"的行为,该行为侵犯了丙的利益,而丙是无辜的第三者,不属于不法侵害人,所以甲的行为不可能是正当防卫。A选项错误。

2.甲遭到乙追杀,面临正在发生的生命危险,为了避免这一危险,不得已损害了第三者丙的利益,该行为尽管夺走、毁坏了丙的财物并导致丙受伤,但却保护了甲的生命,即保护法益大于牺牲的法益,所以属于紧急避险行为。B选项正确。

3.既然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那么该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也就不可能成立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CD选项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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