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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四卷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自信的奇迹

我爱学习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八

【案例一】

案情: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本市的黄龙宾馆由办案民警王某同时对他们进行询问。王某询问黄某时,刘某担任哑语翻译,询问刘某时黄某担任哑语翻译。

问题:本案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0分)

【答案】

1.使用传唤措施通知证人接受询问是错误的。(1分)对犯罪嫌疑人才能使用传唤措施。(1分)

2.在黄龙宾馆询问证人违反规定。(1分)询问证人不能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办案场所以外的场所进行。(1分)

3.由单一民警询问证人违反程序规定。(1分)应该由一名以上民警询问证人。(1分)

4.同时对两个证人进行询问是错误的。(1分)询问证人时应当个别进行。(1分)

5.黄某和刘某不能担任翻译。(1分)询问黄某和刘某时,应聘请其他懂哑语的人担任翻译。(1分)

【案例二】

案情: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题:

1.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李某的刑罚?为什么?(2分)

2.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周某的刑罚?为什么?(3分)

3.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谁?为什么?(5分)

【答案】

1.李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2.周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2分)

3.王某和朱某。(2分)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由法院负责执行。(2分)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案例三】

案情:某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赵某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杨某的报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杨某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

问题:

1.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改变管辖直接立案侦查?为什么?(3分)

2.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为什么?(3分)

3.对于本案,赵某是否需要回避?为什么?(4分)

【答案】

1.检察院不能直接改变管辖立案侦查。(1分)伤害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分)

2.检察院不能直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1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1分),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分)

3.赵某应当回避。(2分)因为赵某是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2分)

【案例四】

案情:甲因遭受乙的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在公安侦查阶段,甲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为什么?(2分)

2.甲能否要求乙支付因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为什么?(1分)

3.甲能否要求乙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陪护费用?为什么?(2分)

4.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为什么?(2分)

5. 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医治精神恍惚而支出的费用?为什么?(2分)

【答案】

1.可以。(1分)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启动,被害人即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1分)

2.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损失。住院费属物质损失。(1分)

3.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损失。陪护费属物质损失。(1分)

4.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损失。误工费属物质损失,而且是必然遭受损失。(1分)

5.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损失。医治费用属物质损失。(1分)

【案例五】

案情:白某(20岁,工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某日,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和白某的舅舅朱某向公安局口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白某有社会危险性存在,即将不予批准的情况于收到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了该律师,不能对白某变更为取保候审。

问题:

1. 胡某和朱某是否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为什么?(2分)

2. 口头申请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3.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律师不予取保候审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答案】

1.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1分)和白某的舅舅朱某(1分)均无权申请取保候审。只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

2.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无论由谁申请取保候审,都应当书面提出,不能口头申请。(2分)

3. 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2分)

【案例六】

案情:

1.李某抢劫案,因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要求不予转交。

2.高某故意伤害案,高某被批准逮捕。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4.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问题:上述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案例中,侦查机关的哪些做法存在问题,为什么?(10分)

【答案】

1. 侦查机关拒绝转交其聘请律师要求不符合规定。(1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要求必须转交。(1分)

2. 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符合规定。(1分)受聘请的律师可以无条件的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侦查机关不可限制。(1分)

3. 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于法无据。(1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立法并没有赋予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权利。(1)

4. 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违法程序规定。(1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1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1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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