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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儒雅的芒果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我爱学习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4)

一、单选题:

1.对于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自行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且法律又没有特别规定的,受案法院有权依______确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A 意思自治原则

B 最密切联系原则

C 客观标志原则

D 统一论原则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这里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2.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得任何票据,吴收受。对吴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A 此1万元应属协商收费,吴不违反有关规定

B 此1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当选规定许可范围以内

C 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

D 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

答案】:C

3.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最低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 0.5

B 0.75

C 0.9

D 0.8

答案】:B

【解析】:

《证券法》第86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此,本题只有B为正确答案

4.司法协助是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司法协助( )。

A 代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B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C 代为调查收集证据

D 代为实行财产保全

答案】:D

【解析】:

司法协助是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其内容包括: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询问证人,调查取证以及代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外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 ABC项符合司法协助的范畴,故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

5.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①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②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③依约定的时间.地点,依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④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该术语应为下列哪项国际贸易术语?

A FOB

B CIF

C CFR

D DDU

答案】:A

6.下列选项中哪个国家被认为是近代宪法起源地( )。

A 美国

B 法国

C 英国

D 希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被称为“宪政母国”或“宪政之母”,宪法作为商品经济和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起源于最早完成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其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7.下列有关法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 在汉语中,法律不仅指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

B 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的“法”,都有“法”、“权利”两义

C 中国近代以来,国法意义上的“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代替

D 国法中也包括判例法、习惯法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法的词义和外延。在英语国家,法的名称虽然统一以“law”表示,但在具体的场合则要通过单复数或冠词的变化来表达“法”的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在欧洲大陆国家,则有表示哲理意义上的“法”与国法(人定法)意义上的“法” (法律)之不同名词。

8.下列关于国际税法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

A 国际税法调整两类法律关系,即一方面调整国家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另一方面又调整一国与另一国之间对纳税人和跨国所得进行国际税收分配的关系

B 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既包括本国居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又包括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人取自本国境内的所得

C 在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中,当国家作为征税主体时,国家只享有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在国家税收分配关系方面,国家既享有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D 狭义的国际税法仅指一国政府关于对纳税人跨国所得征税的涉外税收法律规范,广义的国际税法包括国际税收条约、协定及有关的国际惯例

答案】:D

【解析】:

狭义的国际税法说认为,国际税法调整国家之间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法律规范,不包括一国政府关于对纳税人跨国所得征税的涉外法律规范。 因此,国际税法性质上属于国际法,其范围包括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以及各种国际税收惯例。广义的国际税法说认为,国际税法调整国家间以及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以跨国所得为基础而形成的国际税收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税法调整国家税收分配关系,也调整国家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国家跨国征纳税收法律关系中,是征税主体,与一般法律关系主体性质不同,国家只享有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在国家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方面,国家既享有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国家税收法律关系的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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