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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要点:法的继承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想人陪的小丸子

我爱学习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要点:法的继承”,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的继承的定义

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

(二)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三)法的继承内容

1.法的基本术语、形式和技术可被继承,如基本法律概念、法律解释方法、法律体系的结构等。

2.有关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有关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市场经济规律是一种客观规律,不同历史类型法之间可以继承

4.体现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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