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商场,指聚集在一起的各种商店组成的市场,那么大家知道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吗,下面是我爱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我爱学习网(52xx.cn)。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租金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二十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_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三)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房产租赁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______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计息煺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装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调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度,电表底数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和其他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塬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叁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叁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2个月之押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剩余之月租金及押金煺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商场内商铺租赁合同(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3、“商场”指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所在的整个物业。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经营 出售的 等的总收入,但应扣除以下项目:任何已出售但因故退回餐厅的产品;为消除顾客投诉而免费赠送给客人的 ;已经实际扣除的部分;免费派发的任何奖品、赠券、员工用餐;非xx食品的促销品;营业税(及附加)等。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物业管理费”指本商场的物业公司为维护整个商场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作,而对商场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设备设施运行、绿化、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空调用冷水费等费用。
1.7、“计租日”指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非因乙方原因乙方承租商铺未对外营业,则计租日为乙方承租商铺对外营业之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物业公司”(如有)指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本商铺在内的整个商场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1.11、“日”除了特别说明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二十四点。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具体位置详见附件,附件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2、该商铺的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确认承租面积最终以该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该房屋实测报告为准,且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根据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调整,由此导致的各项费用差额,甲/乙方应予以退/补。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该商铺仅限于乙方经营“ ”品牌餐饮使用。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合同约定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2、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其是“ ”(英文为“ ”)商标的合法被授权人,并提供相应凭证附本合同后。
3.4、甲方明确知晓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用于 服务,并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能够用作该用途。乙方如租赁该房屋用于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任何法律实体,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满足工商登记条件并应依乙方要求予以必要协助,届时本合同乙方的所有权利义务概括转让至新的法律实体。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均指免租期满之次日起,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2、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希望续租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无根本违约行为发生的,乙方有权续租下一个合同年度。
4.3、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乙方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继续续约的,则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商铺交付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若甲方延期向乙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期限、免租期也相应顺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实际交接日期在约定的交付日期之前,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5.2、甲方应以《商铺技术条件》交付该商铺,乙方接受该商铺并不代表乙方确认该商铺符合交付条件,甲方保证商铺符合交付条件,否则不管乙方是否接受该商铺,乙方的租赁期限、免租期限相应顺延,且甲方需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5.3、甲方在交付商铺时,应根据乙方要求免费提供 个机车停车位置,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可以以附件形式确定具体的位置,甲方保证乙方单独占有使用该机车停车场地。
5.4、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该商铺按本合同之约定条件出租给乙方,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甲方保证确实拥有该商铺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甲方保证该商铺在本合同签订前除已经声明存在的担保物权和债权,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商铺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如甲方并非该商铺的所有权人,则甲方应保证其享有该房屋转租权并将相关可转租的证明文件交予乙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5.5、甲方保证该商铺符合消防、环保要求。同时甲方有责任积极协助乙方承租商铺的消防、环保报批、施工和验收。如乙方装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通过消防、环保验收、无法取得消防、环保许可证件,而导致乙方无法开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在谅解的基础上继续要求履行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或者甲方从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甲方仍需提供当期全额的房屋租赁,以赔偿乙方装修后直至正式开业的损失。如乙方解除合同,则甲方应该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5.6、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如该商铺已经设置抵押,甲方应如实告知,并保证抵押权人同意出租本商铺并出具同意转租证明。甲方保证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如因甲方的出租权或抵押权人处分商铺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按本合同之约定继续承租该商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商铺所有权转让或出租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押生效之前提。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保证,又或是受让人或抵押权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5.7、在签订本合同时,如本商铺为在建商铺,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内进行装修,甲方保证该商场整体于 年 月 日开业,如甲方商场无法于该日整体开业的,则从商场整体逾期开业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租赁保证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需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环保、消防等),致使乙方餐厅装修完毕后三日内无法营业,从乙方餐厅装修完毕后第四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保证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或者甲方从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如乙方 装修完毕后无法营业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谅解的基础上继续要求履行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租赁保证金 %的违约金,以赔偿乙方装修后直至正式营业的损失。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6.1、甲乙双方确认以基本租金与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方式计算租金。除首期基本租金于计租日前支付,以后每期基本租金按(月/季/年)支付,营业额提成租金按(月/季/年)支付,乙方于每期租赁结束后向甲方支付上期所租商铺总营业额提成租金与基本租金的差额(如有)。
第一、二个租赁年度,每年基本租金____元,该租赁年度提成租金为租赁年度总营业额百分之____ ;两者取高。
第三、四个租赁年度,每年基本租金____元,该租赁年度提成租金为租赁年度总营业额百分之____ ;两者取高。
第五、六、七个租赁年度,每年基本租金____元,该租赁年度提成租金为租赁年度总营业额百分之____ ;两者取高。
第八、九、十个租赁年度,每年基本租金____元,该租赁年度提成租金为租赁年度总营业额百分之____ ;两者取高。
乙方须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提供营业额报表,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以提成租金为准。根据本合同约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首月及最后一个租赁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日基本租金额为当月的月基本租金除以当月的实际日历天数的得数。
6.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共计 元,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应提供收据。租赁期间,如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或者终止(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后10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6.3、乙方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面积计算:每日每平方米 元,共计每月人民币 元。首期物业管理费于计租日前支付,以后每期按(月)支付。
6.4、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情况下在商场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应通知甲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如届时甲方对乙方提供销售额报告有异议的,可聘请双方均认可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若高于乙方提供的数据并超过 %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结果若等于或少于乙方提供的数据,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差额部分待审计结果出来3个月之内双方按审计结果结算,多退少补。
乙方应根据独立安装的表具的计数乘以政府公用事业部门规定之单价,按期支付水费、电费及煤气费。乙方须按有关部门(机构)的规定/开具的发票和甲方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金额及期限将前述费用付清。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提出调整水电收费标准,甲方应在调价当期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以确认调价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公用事业部门的调价通知、水电费的核算单、及甲方已按新标准向公共事业部门支付水电的发票复印件。
甲方应该根据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发票,在收到发票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有因适用商铺而产生的水费、电费及煤气费。
6.6、乙方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方式如下:乙方以支票、本票或汇款方式支付 产生的费用,甲方需在该付款日期前7个工作日提供有效付款通知函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付款通知函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提供发票。如甲方未提供或未完整提供任何一期合法有效的发票,则不论甲方是否提供付款通知函给乙方,也不论乙方是否支付了相关费用给甲方,乙方均有权顺延支付后期所有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直至甲方提供发票为止,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乙方无法在其公司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款的,则乙方付款时间顺延至甲方提供发票后乙方下一个公司规定的付款期,乙方的上述行为不视为违约行为,且无需支付延迟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且甲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甲方收取上述费用的账号、户名如下:
户 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6.7、甲方如变更付款账号,则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顺延支付租金,直到收到甲方新的付款账号止。若乙方最后付款日期恰逢法定节假日,应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 日内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因甲方变更付款账号导致乙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无需支付延迟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8、甲乙双方租金、物业管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结算完成一年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提出任何支付请求或者要求。
第七条 免租装修期
7.1、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乙方享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具体期限为 年月 日起租。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及装修期间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7.2、如乙方承租商铺期限为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改造装修。甲方承诺另行提供 天免租装修期给乙方用于改造装修,具体期限为 ,此改造期间乙方继续按约定支付除基本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乙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改造装修事宜。
7.3、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计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7.4、若因甲方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商铺装修
8.1、租赁期内,乙方在不改变该商铺的内部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改造、安装或更改设施设备(以下统称“装修”)。乙方有权委托专业的承包商、代理机构负责上述装修事宜,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帮助,乙方在装修期间需确保装修安全。
8.2、甲方同意将商铺交于乙方按照 的国际统一标准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商铺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甲方应将大楼的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接驳口提供至乙方租赁区域内或者乙方要求的位置,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用水及用电及其他必要设施。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装修的,相应的装修免租期、合同租赁期顺延。
8.3、乙方负责自行办理消防申请、消防验收,环评验收、设计报审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且承担费用,乙方在装修前须按照相关规定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备案,审批中甲方应该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给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否则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的,相应免租装修期、租赁期限顺延,且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4、甲方同意无偿提供乙方如附件所示招牌、广告位置图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绝对畅通。乙方租赁商场所在大楼 的广告牌,乙方同意每年支付广告费 元人民币,租期为 年,上述费用,乙方应根据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支付。
第九条 商铺修缮
9.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商铺及其提供的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费用。
9.2、甲方应对商铺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商铺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维修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运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五日内应进行维修,如直接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亦有权从下期支付的租金中直接扣除该等维修费用。
9.3、由于商场本身之缺陷或损坏、或由于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甲方或甲方雇员、代理人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 顾客或其它进入 的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十条 经营条款
10.1、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在开业前1小时进入工作场所开始开业准备工作,在结业后1小时就行打烊工作,且在上述期间内,甲方应保证提供必要的物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用水、用电、公共卫生等)。
10.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摆放场地等,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的,甲方负责赔偿。
10.3、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在距双方玻璃通透交界处 米范围内的甲方控制区内放置摊位、柜台以及其他影响顾客视线或乙方营业外观和商业吸引力的物件或装置。如甲方违反此规定且未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三天内予以纠正,则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甲方应 万元/月作为支付给乙方的违约金,乙方也有权直接从下期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抵扣。
10.4、除非与乙方预先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且本合同签订后在商铺所在的整个物业范围内,不得出租给乙方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且甲方不可在商铺所在物业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提供与 实际上相类似 或其他产品、服务形式或在其他方面与 竞争关系的任何类型餐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商场内经营与 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类型餐厅,甲方保证其他承租人也不会通过转让、转租的形式从事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每日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按照前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0.5、甲方保证乙方开业至租赁期结束时的整个合同期内,该项目开业面积达成率达到 %以上,物业整体开业率达 %以上,新物业同层开业率达 %以上,甲方同意如未达到此目标,在达到此目标前均为乙方免租期(乙方免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乙方开业时或者在开业后的任何时间甲方未达到上述任一目标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需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0.6、乙方开业后,乙方商铺月营业额未达到 万元,累计达到六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自乙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甲方时,本租赁合同正式解除,乙方的该行为不视为违约行为。
10.7、由于乙方对商铺有绝对的使用权,而对其进出入亦有自主权,故此,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或因保安原因外,甲方或其代表不可在未经通知或许可进入生产区和 区域。
10.8、甲方同意,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店外规定的公共区域内摆设部分室外桌椅。
10.9、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同楼层 平方米的仓库,并保证乙方仓库货物的完整性及安全性,甲方并提供电灯照明。
第十一条 商铺转租
合同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租,但乙方可经书面通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概括转让给其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以及其他加盟经营 品牌的任何第三方,此种情形下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但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乙方将转让通知送达甲方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正式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在 日内与乙方以及受让方共同办理转让事宜。
第十二条 保险
乙方应当向声誉良好并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并持有商铺内乙方重置部分及自有设备的财产一切保险,保险金及投保额由乙方自定自付。如发生损失与毁坏,保险赔偿金应全额偿付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并完成有关租赁合同登记手续;若甲方未在前款所述期限内办妥租赁合同登记,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并应提供办理合同登记出租方所需出具的所有文件,及配合登记部门的要求亲自前往履行某些登记手续。因合同登记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若甲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合同登记义务,则乙方可暂停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登记手续完成。乙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和额外费用。因甲方未办理租赁登记而有第三人对商铺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3.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甲方应确保该商铺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 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电力及能源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 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在水、电或空调中断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水、电或空调中断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另外,乙方有权进行恢复上述技术条件所需的一切维修,该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亦有权从下期支付的租金中直接抵扣该等维修费用。如上述技术条件于中断后的 天仍未恢复,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需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并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13.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它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商铺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规定。
13.6、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的原因,引致属于甲方的商铺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或造成相邻损失,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7、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甲方或商场其它经营方合法权利的行为,不从事其它不合理地干涉、扰乱或影响甲方或商场其它经营方正常经营的行为。
13.8、对因乙方原因或责任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的损害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在甲方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 商铺交还
14.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届满,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的十日内交还该商铺。
14.2、乙方在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未拆除取回之物品,经书面告知后仍未取走者,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5.1、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返还部分或全部该房屋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或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拆迁或依法提前征用、提前收回。
15.2、有下列情形,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谅解的基础上继续要求履行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租赁保证金 %的违约金,以赔偿乙方的营业损失。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行使本条所约定的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并不包括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规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
(2)甲方逾期交付合乎本协议要求的商铺或开业条件成就逾期超过三十日的;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装修期结束后正常营业超过三十日的;
(3)甲方迟延履行维修、保养义务超过三十日的;
(4)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
(5)甲方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正常经营停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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