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小卖部承租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方便员工、服务员工、满足员工需求"的原则,就乙方承租员工小卖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租项目:xxx员工小卖部
二、承租时间: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三、租金: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含经营用水、电等)。
租金支付办法:乙方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交于甲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保证金:签订协议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3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帐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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