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很多朋友会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产生疑问,分公司与子公司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是由我爱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与子公司有哪些区别”,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文章在我爱学习网实用资料栏目,希望您关注与阅读。
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设立程序和手续相对比较简单,设立成本较低,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子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税收不同
子公司对税务系统是独立的,分公司对税务系统是附加在母公司的。
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1、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2、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并且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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