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为做好洪涝灾害后卫生防疫工作,切实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出国留学佢制定了《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要点》卫生防疫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做好洪涝灾害后卫生防疫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大力加强卫生防疫,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及中毒等次生事件,医疗救治到位,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
三、工作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基层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应安排专项救灾防疫工作经费,用于灾后防疫、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后环境。
2、区卫计局。动员全区卫计系统人员,负责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医疗救治救助、防疫现场指导、疫情监测和防控、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救灾人员的防疫技术指导和培训、配送卫生防疫用品等,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区农业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彻底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4、区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城镇街道及公共场所的清洗、垃圾清运和规范处理工作。
5、区畜牧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做好灾后动物尸体处置工作。
6、区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负责抢抓时间调试提水、供水、消毒设备,负责供水管网维修,严格按供水流程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各水厂自来水供水可靠,群众饮水安全。
7、区食药监局:负责灾后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查处销售和使用被洪水浸泡的粮食及各类食品、淹死的家畜家禽等行为,切实保障灾区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8、区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加强灾后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密切掌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
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就应该做到哪里,对受淹的房屋、公共场所要分类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及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单位职工、群众彻底清理垃圾及粪便,并加强无害化处理,科学实施消毒、杀虫、灭鼠,消除疫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环境的过程中,要以生活环境及公共场所为主,坚持“先进行清淤、后实施消杀灭”的原则,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要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学校、医院、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要坚持科学消杀,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村组(社区)可在重灾地方设置消杀药水配置发送点,指导群众科学使用。
1、清理室内外环境。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清除淤泥、排除积水、填平坑洼、铲除杂草、疏通沟渠等工作,迅速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处理,适时用漂白粉、敌敌畏等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蚊蝇孳生。
督导单位:区农业局、区城管局
2、集中处理动物尸体。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在掩埋时,选择掩埋的地点要远离居住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先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毫升/平方米),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漂白粉按20-40克/平方米的量洒盖在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参加环境清理的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督导单位:区畜牧局
3、环境消毒。在彻底清理环境后,以84消毒液按1:50的比例配制或其他含氯消毒剂进行环境消毒,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环境消毒应采取科学的方法,避免滥用、使用不当污染环境。可在受灾点集中设置消毒药水发放处,统一配制消毒溶液,提供给家庭和场所消毒。凡是水淹和受灾地区的住户,水退后首先组织专人对房屋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牢固性,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厕所,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修缮禽畜棚圈,清除垃圾杂物。必要时对墙壁、地面及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毒处理,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督导单位:区卫计局
4、群众临时集中安置点的卫生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做好对群众集中安置点的消杀工作。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工作,供给安全卫生饮用水。新搭建的帐篷和棚屋等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和乱倒垃圾污水,不要在棚子内饲养畜禽。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垃圾、粪便的卫生管理。
督导单位:区卫计局
饮用水卫生处理
洪涝灾害期间饮用水源一般含有多量泥沙,浑浊度高;受人畜粪便污染,细菌孳生;垃圾、粪便、动物尸体、各种杂物进入水体,有机污染严重;农药、化肥、工业废物等化学品冲入水中,并可能有剧毒物质存在。要把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清洁放在首位。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加大对水源质量监督监测的频次,特别要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的清洁和消毒,不留死角。
在洪水期间,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清洁消毒,不留死角。经水淹的井或水池,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淘尽污水。群众集中安置点增设的临时厕所和垃圾堆放点应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
督导单位:区水务局
2、饮用水处理
在洪涝灾害期间,严禁饮用水淹区饮用水源水。生活饮用水须在应急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退水后的用水供应分类消毒。
(1)集中式供水消毒:经水淹过的供水设施和管网,必须清理消毒,现场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启用,退水后一个月内每三天进行一次督导。
(2)缸水或桶水消毒。根据待消毒的水量,利用漂白粉澄清液或漂白粉精,根据有效氯含量计算取出定量药剂,加少量水,搅拌均匀,倒入待消毒水中,搅匀,放置30分钟。漂白粉精片简易实用,一担水(50公斤)加1片即可(或参阅该剂说明书进行)。
(3)水井消毒。水井或水池清洗后,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进行加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L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排空井(池)水,再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正常使用。利用井水(池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将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倒入简易消毒器中,置于井水(池水)中。一口大水井每次消毒可维持半月左右。简易消毒器可用商品简易消毒器,也可自制,方法如下:取两个空竹筒,用绳连接,下部竹筒内装消毒剂,并钻数个小孔,投入井中;也可用两个空塑料瓶,以绳连接,在装消毒剂瓶上钻数小孔,投入井中。对水消毒时,按5-10mg/L含氯量计算并投放消毒剂,经处理后的水中余氯应达到0.7mg/L。
检测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导单位: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厕所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卫生设施,灾害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加强厕所粪便管理。
1、临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便利、实用和合理的要求。搭建的临时厕所一定要做到: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塑料缸、桶、陶瓷缸来代替粪池;在无条件的情况下,可挖坑,坑的周围或底部要用塑料膜衬里或水泥和砖砌成。厕所应做到不渗不漏,粪坑满时应及时清除。
2、禽畜应建临时栏饲养,栏里的禽畜粪要及时清理,减少蚊蝇孳生。可采用粪便与漂白粉5:1的比例,充分搅合,消毒处理。
督导单位:区农业局
(四)病媒生物防制
1、杀虫
(1)防蚊蝇。首先要采取环境治理,将居住处附近杂草消除掉,杂物整理齐整。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用市售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
(2)杀灭蚊蝇。①将1%敌敌畏乳剂用压缩喷雾器喷洒室外,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同时搞好个人防护。②室内(帐篷内)壁周围喷奋斗呐(10-20mg/m2)、凯素灵(10-20mg/m2)、三氯杀虫酯(2.0g/m2)或喷射市售喷射剂和气雾剂。
(3)杀灭幼虫措施。清除居住区内外环境积水、填平水坑,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加强防护,减少蚊蝇与人畜接触。科学、规范使用杀虫剂,使用要得当,也要注意尽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
2、灭鼠
(1)根据各地条件不同,受灾过程有异,只有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对策,才能奏效。采取综合治理,防、灭结合,注意治本,要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长处,互相补充。灭鼠的方法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和粘鼠板等,但不能使用电子猫,严禁自拉电网捕鼠。可用水或泥浆灌洞。
(2)慎用毒饵。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则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毒鼠只能用国家准用的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如0.005%溴敌隆或大隆。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酚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它药物、无资质单位配制的毒饵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溴敌隆、大隆在第1和第4晚各投1次,磷化锌连投3晚。
(3)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干或方便面等。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承担。投毒后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同时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
督导单位:区爱卫办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1、重点监测的症状:发热和腹泻。监测的疾病包括: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食物中毒等疾病。
2、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按7月6日全区卫计系统抗灾救灾工作会议要求及时开展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疫情分析应有时间、地区和人群的比较,还应分析发生原因及提出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区疾控中心
(六)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受灾区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群众集中安置点食品安全监管。
1、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不要购买和食用被洪水浸泡的食品和洪水淹死、病死的家畜家禽,以及霉变的食品、蔬菜、水果。不吃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不吃来源不明、不是经过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包括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品名的“三无”食品。食物要生熟分开保存、煮熟煮透,尽量不吃生冷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水漱口和洗瓜果、碗、筷等。
2、对于轻度霉变粮食的处理,可采用风扇吹,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然后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捞出,洗净晒干。霉变重的粮食,毒素含量高,难以去除,因此不能吃。
督导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同时密切掌握舆论导向,正面引导。
督导单位:区委宣传部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成立赫山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邓正安任组长,副区长马慧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丁丽红、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区城管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区城管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区食药监局及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等单位分管卫生防疫工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生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均要成立相应救灾防疫领导机构,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抗洪救灾、重建家园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分工分责,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灾期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排除各种干扰,全身心投入到本次救灾防疫工作中去,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等次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之间必须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沟通、研究解决,共同完成灾后防疫任务。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灾后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真正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四)严格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洪灾之后如何保护饮用水源
1.尽可能减少污染源
①将卫生防护带内有毒有害物质迁移到安全地带。
②迁移水源防护带沿岸粪缸、牲畜圈,清除垃圾堆。
③打捞垃圾、动物尸体及水面的漂浮物。
④增设厕所、固定垃圾堆放点,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防止污染水源。
2.重点保护已有的集中式供水水源
①防止洪水淹没深井水,保护地下水源。
②保护自来水厂构筑物。
③抢修净水设备和管道,清洗消毒受淹的饮水蓄水池和水箱。
④根据水质变化,调整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保证自来水水质。
对集中式供水,严格按水厂标准消毒。分散式饮水,如对水井、山溪水等混浊水须先用明矾按2克(100毫克)加入2斤水的比例作用10分钟澄清后,然后消毒处理。
消毒方法:
第一种方法:每担水(约100市斤)加漂白粉0.50克作用30分钟。
第二种方法:每担水(约100市斤)加漂漂白粉精0.15克作用30分钟。
·洪灾期间常见环境卫生应急措施
1、在灾民聚集点,选择合适地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搭建的临时厕所,要求做到不能排入水体。对厕所和粪便,应包段、包户有专人负责管理。
2、尽量利用现有储粪设施来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可将粪便与泥土混合后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覆盖,四周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冲刷。
3、在应急情况下,于适宜地稍高地点,可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作为粪池衬里,把薄膜向坑沿延伸20厘米,用土压住,粪便倒入池内储存,加盖密封,发酵处理。
4、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有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宣传品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到指定地点暂存,待水灾过后运出处理。
5、船上的居民粪便,应使用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水中,以防止传染病传播。
6、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作特殊消毒处理。散居病人的粪便应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7、不要乱倒垃圾和脏物。临时灾民居住点的垃圾应设在运出方便、利于管理的地方。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有条件时,可采用泥封堆肥法处理或用兼膜覆盖。
·各种消毒对象的处理方法
(1)一般用具:2%漂白粉上清液,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
(2)食具:首选蒸煮15分钟,计时过程中不能新加入物品,否则持续加热时间应从重新加入物品再次煮沸时开始计时。在无燃料条件时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作用15分钟,然后用洁净水冲洗。
(3)墙壁、地面:按1:50的比例稀释84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2小时。
(4)传染病人粪便:处理稀便,漂白粉加入量为稀便量的1/5,作用2小时;干便加入2倍量的10%漂白粉上清液,搅拌均匀,作用4小时。
(5)传染病人呕吐物:加入l/5量的漂白粉,搅匀,作用2小时。
(6)污水:对于污染的生活生活污水加氯量为80~200mg/L,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保持5mg/L。
(7)衣服被褥:耐热耐湿纺织品可煮沸30分钟或流通蒸汽30分钟;白色织物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洗。
(8)家具、家用物品:有效氯500mg/L~10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
(9)畜舍:对于畜舍未污染粪便的地面、墙壁,消毒方法同(3);对于畜舍粪便污染处,以有效氯为25000mg/L的消毒剂喷雾或喷洒药量300ml/m2~600ml/m2。如疑有细菌芽胞污染则可用有效氯30000mg/L~50000mg/L的清毒剂作用4小时。
(10)手的一般卫生消毒:0.5%有效碘或75%乙醇擦拭约1分钟~3分钟。
(11)手巾、毛巾、脸盆、门把手:分别用煮沸15分钟,或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或擦拭作用10分钟。
(12)瓜果、蔬菜:有效氯300mg/L~500mg/L浸泡作用30分钟。
(13)确认受肝炎病毒污染的物品: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然后用清洁水冲洗。
(14)动物尸体:将尸体做初步消毒后进行深埋,死亡动物周围(鼠为30cm-50cm,大动物为2m)喷洒漂白粉。运送动物尸体的车辆等工具用浓度为5000mg/l的有效氯擦拭或喷洒,作用2小时。
(15)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方法同(3)。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或加其它含氯消毒剂干粉或溶液(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作用12h~24h。
·死亡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掩埋法)技术规范
一、掩埋地点选址要求:
1、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2、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二、掩埋法技术要求:
2、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3、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消毒。
4、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5、生石灰消毒。
6、覆盖距地表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三、操作注意事项
1、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掩埋后,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2、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3.掩埋后,立即用复合酚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四、收集运输要求
(一)包装
1、包装材料应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
2、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体积、数量相匹配。
3、包装后应进行密封。
4、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洗消毒。
(二)运输
1、选择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2、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
3、运载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
4、若运输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五、人员防护
L、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
2、工作人员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运载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
3、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