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于学习贯彻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关组通〔2012〕17号)文件精神,普利乡对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乡党委积极组织和动员领导班子成员、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政策知识,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原则和具体要求,号召大家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并将纪律要求汇编成册发放到乡干部职工、村干部、群众中进行宣传,同时广泛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活动的目的和深刻意义,营造“人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人人参与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优良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在群众当中的公信度。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乡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乡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乡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四、根据干部的能力合理调整岗位。干部长期工作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岗位上,因为工作单一、视野狭窄、经历不足等原因,很大程度限制和影响了他们的成长进步,从而容易导致其产生惰性、疲沓等消极思想,对工作缺乏干劲和激情。因此,乡党委领导对部分干部的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让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和岗位上得到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提高能力素质。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执政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根据《中共***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xx〕50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我州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分发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人事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防止用人不正之风:一是对2008年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单位领导、人事科及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法规,促使他们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资格条件把关情况
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下一级岗位的任职时间、文化程度、接受培训等情况都符合规定;没有破格提拔、超过任职年龄需要留任的干部;没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拔干部的情况;没有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干部。
四、民主推荐情况
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依据,并不断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进行。经自查,20xx年以来提拔的领导干部没有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符合相关规定;考察人选是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存在不尊重民意或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干部考察上,积极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考察前,认真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拟任职务、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知情;考察中,扩大考察面,使干部能最大程度地参与,自主选择。坚持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适时适度地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
经自查,20xx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坚持按规定程序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符合要求;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在考察前征求当地党委考察意见。
六、讨论决定任职情况
在讨论决定任职上,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认真研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事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选拔任用的之外符合“三定”方案有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需要省厅备案的按程序报批备案;严格按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没有“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
七、执行纪律规定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记录;认真落实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行为。
八、自身建设情况
建立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坚持干部任用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努力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对2008年以来干部任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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