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有哪些常识性错误?
最近,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亮相,便获得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成为“现象级”影视作品。笔者边看边学习,学到不少理论知识,但是也发现一些值得商榷的常识问题,有些情景设计和环节设置存在常识性错误或失误。现梳理了几条,不一定全对,仅供大家讨论。我们充分相信,瑕不掩瑜。
政治理论常识
第4集当大风厂火灾发生的时候,身为公安厅长的祁同伟在现场对陈岩石说“政府依法执政,群众依法维权”,这句话如果不是演员口误的话,那这句台词就有问题。政府不是执政主体,而是行政主体,党才是依法执政,政府只能是依法行政。因此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
干部管理常识
第13集,达康书记和老婆欧阳菁在家里大吵一架。欧阳菁想出国陪女儿,达康书记便提出离婚,原因便是如果达康书记成为“老婆孩子都在国外的裸官”,那他就该下台了。随着剧情发展,他们在第18集终于离婚。实际上,即便离婚,李达康也可能属于裸官。
中组发〔2014〕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对裸官是这样定义的“(一)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显然,李达康属于第二种“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人说,李达康的女儿是在国外上学,不属于移居国(境)外的。中组部对“移居国(境)外”也进行了解释:“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李达康的女儿是在国外上学,时间期限很可能在3个月以上,属于长期。
党委议事常识
第9集,沙瑞金在省常委会议上,冻结了百余位干部的任命决议的同时,沙瑞金针对侯亮平的任命,提出了特别议项,直指侯亮平是最高检派来的,带有重要使命前来汉东的,所以他特批侯亮平先到岗上任,再走任职审批程序。沙瑞金提出侯亮平的任命之后,让常委会各级干部投票表决,终得大家一致同意,批准侯亮平的任职。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沙瑞金书记违反了“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作为一把手,他率先表达了态度,举起了手。按照“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的设计,在某一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的决策会议上,发言被分解为不同顺序:首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分管党委(党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其次分别由其他党委(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一把手”则在最后即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如果“一把手”先发表意见,往往其他成员会“顺着说”,或“论证主要领导意见的正确”。“一把手”的意见成为讨论和决策的“定调”之言。这样就会压制不同意见的发表,影响了民主气氛,损害了民主原则。
保密常识
第1集,省委紧急开会研究处理丁义珍,这次会议,对保密工作的忽视是很明显的。在班子主要领导都出席的紧急会议上,多名与会人员公然将手机带入会场。讨论过程中,检察长季昌明和反贪局局长陈海甚至直接用手机聊了起来,这样的保密工作也是不行的。虽说逮捕丁义珍的消息极可能是与会人员主动走漏的,但是将手机带到如此敏感的会议中,或者在没有任何保密手段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座机等谈论、发送涉密和敏感信息,也会造成泄密。另外,祁同伟是公安厅长,不是省委领导,没有资格参加检察院汇报拘捕丁义珍的的会议,他的参加不符合保密规定,主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高育良不应让祁厅长参加会议,李达康应该反对祁厅长参加。
法律常识
山水集团显然不是一家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两家企业互相拆借应该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根据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山水集团向大风服装厂提供的借款日息为0.4%,年息高达136%,远远高于法律规定,居然获得法院支持,导致山水集团凭借5000万得到十亿固定资产!即便后文说有可能牵涉到司法腐败,但只是一审法院判定,大风服装厂也可以继续上诉。如此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也确实匪夷所思,难怪侯局长一眼能看出问题。
地理常识
贪官丁义珍搭乘美国航班出逃到时,丁义珍出逃目的地是美国。剧中有个情节,指挥中心一名负责追踪的警官报告说,丁义珍的飞机坐标在东经99度北纬47度,同时警官说飞机还在中国领空,但据不少网友指正,这个坐标实际是在蒙古乌兰巴托以西几百公里的地方,早已不属于我国了。网友分析,这不是去美国的方向。
新闻发布常识
大风厂工人与拆迁队起冲突,不慎引起火灾事件。京州市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书记李达康亲自上阵,而且全程站着回答问题,风格斩钉截铁,充分体现改革实干家的作派。
实际上,也有一些常识性错误,市委书记一般不能主持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如果必须主持发布会也必须挂名市委,而不是市政府。当然,剧中情况特殊,市长当时在党校学习,主管副市长丁义珍出逃。但是,丁义珍出逃后,应该有人顶上副市长岗位的。这么重要的岗位,不可能一直空着的。
还有这些细节也有点不靠谱↓↓↓
1.手机
大家要知道红机是保密电话,只有厅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备、使用。但在开头,高育亮因为是否要向最高检移交丁义珍而请示沙瑞金书记时候,高育亮拿起的是红机,接听电话的沙瑞金用的是手机。这个不知道现在中办是否已经放心到红机可以接转到移动电话上。
2.红机
红机既然成为红机,自然应该是红色的。但高育亮、沙瑞金的红机,好像只有底座和外观是红色的,拿起电话时候看到的却是黑色的。但是,从新闻联播播放的画面来看,红机可是从里到外都是红色的。
3.端茶倒水
孙连城到李达康办公室听取指示。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李达康像亲哥们似的给孙连城沏茶倒水。李达康是省委常委,按这个级别,是有专职秘书的。一般的流程是,如果是达康书记的客人来了,秘书会主动倒上水,然后退出。但是,如果像孙连城这样的,而且还是个区长,到了书记办公室,书记能让坐下就不错了。但电视中,孙连城享受到达康书记的“旷世奇遇”,坦然自若,看来孙区长真是个“奇男子”!
在第16集里,达康书记回到办公室交代工作人员,联系省委值班室,说要约见省委书记,然后又自己给自己沏茶倒水。虽然有了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基本都能生活自理了。但现在,领导出门前、回到办公室内,秘书首先做的就是给领导沏茶倒水,除掉极个别“各色”的领导。毕竟,一个日理万机的市委书记是很忙的。如果不忙,怎么会前都是秘书把水杯放到主席台上呢?
4.办公用品
高育亮在沙瑞金面前“告御状”的时候,即给李达康撂黑砖头的时候,也是所谓宣示自己政治存在的那一集里面,镜头显示了省委书记办公室里有一摞档案盒。这就“矮化”沙书记了。沙瑞金是省委书记,不是村官,也不是乡镇长、县市区长。
省委书记不需要存档立案,他签批的每一个文件都有编号,都有秘书人员负责。省委书记是个辛苦活儿,文件需要随来随批,不能积压,即便延误一段时间,也不会装到那种低端档案盒里。
5.“官场忌讳不忌讳”
第18集里,沙瑞金约李达康谈心,跑到李达康的老根据地林城。这里正好有个自行车赛,按理说,要么林城书记打发令枪、要么是沙瑞金。但沙瑞金却反其道而行之,让李达康这个前书记来发令。发完令,又让李达康作为向导,在林城介绍情况。这就有些不合常理了。而李达康也是当仁不让。估计这也只有“沙李配”才会这样。因为,按官场的所谓潜规则,一个地方的官员是不能跑到另外一个地方指手画脚的。
当然,瑕不掩瑜。尽管《人民的名义》存在一些常识性BUG,但依然堪称良心大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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