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基础养老金标准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
为适度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保障水平,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本次调整将上溯至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7年多来,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全省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23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42.5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这是我省第5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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