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区支居两委选举工作计划
2017社区支居两委选举工作计划【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九华镇党委《关于印发九华镇社区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九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夯实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强化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社区支部委员会,切实把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职数设置、任职条件和选举方式
1、职数设置
芙蓉社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积极推行社区支委会委员与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社区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任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有大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
(8)年龄在55周岁以下,适当提高35周岁以下比例;
(9)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10)身体健康,年富力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候选人:
(1)近5年内受到刑事处罚的;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职的;
(3)正被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任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核心景区乱搞违法建设且拒不整改的;
(7)拆迁整治、国有资产租金收缴等公共管理活动中,带头寻衅闹事、缠访闹访,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8)信奉邪教,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利用宗教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9)参与赌博活动,经教育,屡教不改的;
(10)其它原因影响任职的。
3、选举方式
按照“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即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由社区支部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社区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4、选举时间
三、选举步骤
根据“两推一选”要求,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完成)
(1)成立组织。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社区根据镇党委社区“两委”第三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通过先锋网、公开栏、宣传单、横幅标语等方式,积极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党员、居民群众深入了解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步骤、投票方法和选举方式,切实保障社区党员、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8月底)
(1)部署启动(7月31日前完成)。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在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和群众推荐(8月15日前完成)。由镇党委主持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重点测评领导班子任期内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重点测评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评会上,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额确定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8月20日前完成)。镇党委主持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等额推荐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8月25日前完成)。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等额确定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8月26日为选举日)。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3.建章立制阶段(9月份)
新一届社区“两委”产生后,社区支委做好有关建章立制等后续工作。
一是要在换届完成后5日内做好社区“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社区“两委”班子要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分工,合理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以居民组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组织准备。
二是整理、完善社区干部档案,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登记造册。
三是及时做好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是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社区“两委”及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工作指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正确认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
2017社区支居两委选举工作计划【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根据洗马路街道办事处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社区换届选举实行“海选”的方式。社区根据居住人数及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职数配置5人(其中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现聘用的社工合符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条件的并自愿参加社区竞选的可以参加选举,未当选的或未参加竞选的经办事处考核及居民评议合格后,予以续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高泥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XX年10月16日开始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28日)
我社区结合自身情况,召开社区单位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会议,推出社区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委员会7人,再由选委会支持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如报名成为竞选人的,不再可担任选委会成员,所缺名额案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社区选委会出产后上报街道指导小组备案,并将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2、选委会拟定社区换届选举方案,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办事指导小组审批。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社区选委会要正确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鼓励和支持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参与竞选,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非法活动,保证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选举实施阶段(10月29日至12月31日)
1、选民登记(20XX年11月4日至11月17日)
(1)登记的方式:以入户登记为主,以身份证和户口册为依据,只登记户代表(户代表由家庭成员推荐,应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2)登记对象:①户籍在本居的居民(包括在选举日的20日前,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居,其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员);②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③享有政治权利;④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的能力;⑤对于户籍关系挂在本居,但不居住在本居,以及长期外出打工、经商的选民,应在被告知的选民登记时间、时限内,主动回居登记,逾期不回居登记者,或参加了选民登记,但不投票,又未书面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投票选民总数内;⑥固定居住在本居的人户分离的本区居民及在本居居住一年以上,且在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的外来人员,应予以登记;⑦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居,但在本居民委员会工作的人员(居民委员会党组织、社工、4050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可在本居登记,但不得在居住地重复登记。
(3)如有下列情况不予登记。
A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B经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的年龄确定以选举投票日为准(即在选举投票日当日及之前满18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进行张榜公布,并发放参选证。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各居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保证居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权利。
3、推选社区成员代表(11月18日至11月21日)
。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社区成员代表。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人数在40人左右,其中居民代表占三分之二,社区成员代表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张榜公布,任期与居委会成员相同,实行义务制。
(三)确定竞选人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9日)
社区不提候选人,实行自主报名、公平竞争、产生程序如下:
1、主任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有3年社区工作经验。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副主任、委员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区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能胜任本职工作。
竞选人自荐报名。由选民向居民选举委员会自荐竞选职位,经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确定为自荐职位的竞选人。
3、竞选人的宣传介绍:竞选人产生后,在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竞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宣传、介绍、使广大选民充分了解他们。
四、正式投票选举时间(20XX年12月26日)
1、经社区选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我社区选举时间定于20XX年12月26日。具体投票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3时,社区竞选岗位人员在主会场向居民代表发表竞职演讲。
2、做好选举准备工作,在选举前通知到每一户选民,提高选民参选率。并严格按照选举有关规定,认真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周密布置会场,切实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3、选举投票。我社区实行“海选”,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应选人,社区选举设主会场一个,投票站三个,流动票箱一个:主会场设在遵义八中内(包括原长征十二厂、遵义八中、西安路居民);三个固定投票站:第一投票站设在社区办公室(包括陆校散居、洪阳商住楼、三鑫商住楼、湘江小学、高桥小街居民);第二投票站设在华海花园居民小区(包括邮电大楼、华海花园、遵义水勘院、遵义食品公司、杜仲林场居民);第三投票站设在遵义监狱(包括遵义监狱、电杆厂、泥桥散居居民)。设流动票箱一个。投票站、流动票箱分别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控。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本人意愿填写选票,对不识字的选民可设立公共代写处,配备3名代写员代写选票。在选举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表代本人投票,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被委托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4、宣布选举结果。所有的选票集中在选举大会主会场开箱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选举结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送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
五、建章立制、总结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4日)。
1、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账目等。
2、选举居民小组长。在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长。
3、建章立制。在办事处的指导下,新一届局面委员会在30日内制定本届工作目标,修订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居民委员会民主管理制度。
4、完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由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提名,在本社区知名人士、热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社区单位代表中产生14人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
5、按照选举各阶段立卷归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上报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 、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
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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