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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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南省2017年心理咨询师考试鉴定通知:上半年报名时间为3月8日-4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考核时间为5月2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1日-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考核时间为11月18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直和中央驻琼有关单位,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5个职业(见附件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理财规划师职业同以上5个职业继续组织实施,如遇政策调整,将依据部中心印发的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二、申报条件
详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2016年版)》,网址:。
三、调整事项
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1、上半年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考核时间:2017年5月20、21日。
2、下半年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考核时间:2017年11月18、19日。
(二)报名地点。
1、社会考生报名:海口地区社会人员由海口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安排到海南大学进行报名(报名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20室,联系人:林老师、符老师,联系电话:66279034)。
2、省内院校在校考生报名:省内各大中专院校组织在校考生报名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市县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考试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408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纪律,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接收、分装、保管、发放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市县要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考点的管理,配备远程视频监控、信号屏蔽仪和信号扫描器等措施规范考点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各报名点和市县鉴定中心要切实做好考生资格初审和审核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做好考生资格的复核。相关材料及报考人数由市县鉴定中心汇总后,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具体考务工作各市县鉴定中心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联系,由省人力资源开局进行指导和协助。
(三)加强证书核发管理。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除了部中心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010-84661234,010-84661130)外,我省也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65365312,65309506。我们将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问题。
七、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潘 勇 电话:65342006
联系人:李可伟电话:65365312
联系人:田晓雪电话:66764406
附件:
2、考生须知
3、报考单位须知
附件2
考生须知
1、考生按要求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在局门户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有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工龄岗位年限证明1份。彩色两寸同底照片6张。工作人员审核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把原件还给考生,留复印件。(复印件需本单位领导签审后,加盖本单位印章)
2、报名时间:上半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下半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交审批表后,填写全国统考考生登记表,如补考的考生,必须在《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表格上方注明补考科目。考生应保留好各自的考试费发票。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考前一周凭发票和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才予进场。并自备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圆珠笔。
6、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于上半年2017年4月14日;下半年2017年10月8日前将论文交至报名点。注:提交论文五份,其中二份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另外三份则不用注明任何个人信息。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文件袋(自备),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
7、考试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凡单项鉴定成绩及格的一年内保留有效,在参加下一次全国统一鉴定时予以免考。
9、郑重提示:我省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3
报考单位须知
1、根据鉴定考核属地化管理要求,各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县的全国统一鉴定考核相关所有工作,加强组织报名、准考证打印、考场布置、试卷管理、考试监管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2、按照职业资格鉴定权限规定,报考所有等级的考生资格由市县鉴定中心负责初审,须于上半年2017年4月20日;下半年2017年10月20日前报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进行复核,并附鉴定考试指定的《考生名册表》及汇总表一式二份。
3、考生论文于上半年2017年4月20日;下半年2017年10月20日前交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并附交论文人员的名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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