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注册会计师

福建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传统的羊

我爱学习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2),更多资讯敬请关注我爱学习网栏目!

2018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2)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

对自己提出的履行要求;一方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1)适用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行使程序

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提示1】抓住关键词,有效区分双务合同的3种履行抗辩权

(1)合同当事人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能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是哪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先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先履行抗辩权

我爱学习网栏目推荐:


相关推荐: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

注册会计师备考必买书

马鞍山2017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入口已开通

​2019年辽宁注会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