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我爱学习网诚意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二、税法分类
(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由17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要点1】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要点2】间接税和直接税含义。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四、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关注其中的4、6项
六、税收执法权
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款征收权
我爱学习网栏目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