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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玩命的小蚂蚁

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我爱学习网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区别”,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区别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区别

【解析】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不同,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这些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 又有可能恢复征税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知识点】关税中购货佣金和中介佣金区别

购货佣金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因为买方代理人属于买方内部的人员或者派出人员,向自己内部的人员支付的款项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除了购货佣金以外的其他佣金和经纪费,是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属于中介佣金,所以要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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