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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师税法知识点: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害羞的小笼包

注册会计师考试你准备好没有?看看下文是否对你有所帮助。下文“2017注会师税法知识点:房产税”由我爱学习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房产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二)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在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特殊规定: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的规定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规定

对租赁房屋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计算

从价计征计算是指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计算

从租计征计算是指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五、税收优惠

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或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其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纳房产税的情况以外,如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六、纳税申报及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纳税人在办理手续前,即已经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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