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理财规划师2017年考试重点: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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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特点:财产的消极增值管理和财产事物的积极管理。是实现财产分配和传承的有效渠道。
种类:
(1)子女保障信托:广泛运用于海外留学费用的给付,离异抚养子女的赡养费、未来孩子教育及创业基金等。
(2)养老保障信托:适用于退休规划的有效工具,可以有效弥补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不健全,是退休规划的重要工具之一。
⑴委托人:有财产处分能力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受托人:受托人应为夫妻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⑶受益人:是委托人想使之享有依托收益的任何人。可以是自益信托。
(1)离婚赡养信托→离异配偶为受益人;
(2)不可撤销人生保全信托→配偶及子女为受益人;
(3)风险隔离信托:是基于婚姻家庭面临的财务风险而设立的。防范以下几种风险:
第一,个人破产制的缺乏
第二,防范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
(4)子女教育信托:是由父母设立,以子女教育金为信托财产的个人信托品种。
第一,子女教育信托具有强制储蓄的特性。
第二,子女教育信托可以使教育金由专人管理、投资,增加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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