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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和谐的绿草

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我爱学习网社会工作考试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2017年河北社会工作报考条件,希望对您参加社会工作考试提供帮助!

根据《》知,2017年河北社会工作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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