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资讯:在2018年5月对中国大陆投资人设置截止日之前,很少有机
在2018年5月对中国大陆投资人设置截止日之前,很少有机会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而这种措施可以有效地「冻结子女年龄」。下面我爱学习网来说说2018年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解读。
但是,随着排期超过30个月,并变得更长,即使许多申请未决的时间长达1-2年,但I-526申请被批准时其优先日或递交日也可能并非「当前(current)」,所以采取「试图取得」措施也不能有效冻结子女年龄。
所以,在2017年和2018年数百份子女(副申请人)随父母(主申请人)一起寻求永久居留权的I-526递件中,许多被审批但未能在2015年5月之前采取措施的人其子女可能面临超龄。
但是,要满足CSPA的要求来锁定副申请人的年龄并不容易。实践者和EB-5家庭必须在美国国务院(DOS)各部门之间奔走,还要不断跟上变更的指南。
CSPA允许作为副申请人的子女的实际年龄减去I-526申请等待审理的时间。CSPA年龄是指签证可用之日(可以是申请被批准之日,也可以是根据表A其优先日为当前的那一月的第一天)子女的实际年龄减去申请等待审理时间。但是,CSPA不允许子女实际年龄减去I-526申请被批准之后直到签证变为可用的这段时间,除非在签证变为可用时采取了措施冻结子女年龄。2015年5月之前还没有排期,但是现在,当申请人获得I-526批准,其优先日通常还不会变为当前。
为了有效的锁定年龄,子女必须在签证变为可用的1年以内“试图取得”永久居留权。
如何锁定?
之前,
如果主申请人在美国转换了身份,作为副申请人的子女寻求签证,可递交I-824表;
如果主申请人和子女都以合法身份在美国,可递交I-485表转换身份。如果只有主申请人递交I-485则无法锁定子女年龄。
当然,除非已经发出费用通知单,否则不能支付,但许多情况下DOS不会发出费用通知单)。费用通知单的发出是随机和不可预测的。
BIA(移民上诉委员会)决定之后,USCIS(美国移民局)在Matter of O. Vazquez中公布了指南,阐明了CSPA锁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建议,签证申请费用的支付(而不是实际签证申请的递交)「可能」可以满足「试图取得」的要求。
DOS(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修改和重新制定了FAM,以及签证现代化计划创造了签证公告的A、B表之后,CSPA的锁定规则就发生了变更。 9 FAM 502.1-1(D)(6)中的新规则如下:
在递交DS-260表冻结子女年龄的同时,申请人不能再递交DS-230。
尽管FAM中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实际上遵守这些规定要比看起来要更难。要递交DS-260和支付费用,国家签证中心(NVC)必须发送一份费用通知单给每一位家庭成员。但是,如果NVC认为子女接近超龄,将不会对该子女发出费用通知单,因此,这对于无法递交I-485的家庭来说不可能完成锁定程序。相比之下,DS-230表为纸质表格,就算NVC没有发出费用通知单也可以完成。没有对子女发出面试预约通知单的情况也很常见。
即使锁定程序完美完成,申请人需要面临的挑战就变成了如何向领馆官员证明这一点。过期的DS-230表不会录入到中央数据库,所以领馆官员并不知道适当的锁定程序是否发生。同样,虽然会递交I-824,但是USCIS(美国移民局)不会自动通知DOS该表已经递交。
在这些case中,必须不断要求发出费用通知单。重要的是要指出子女的最终年龄应该在面试时而不是之前决定。
许多在1年半之前符合CSPA要求的申请人会发现他们采取的措施可能不再符合现在的CSPA要求。因此,他们的移民律师需要很清楚这些变化的规则,以有效地在NVC和DOS之前主张并出具有利证据证明子女年龄确实通过CSPA被冻结,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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