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和浩特经济师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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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8月30日24: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日24:00。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由“经济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入口进入;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由“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入口进入。
请报考呼市考区的考生注意,呼市考区为考后审核,报名网上审核合格,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后考试成绩通过,领取证书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2017年11月5日(周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由于试卷编排采用“变换卷”方式,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并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未按要求填涂试卷代码的,将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二)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应试人员可提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化考试—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三)考试大纲发布。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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