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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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师高级经济基础案例分析题四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供应商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
【问题】
(3)供应商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如果供应商向工程队行使追索权,其可追索的费用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1)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名牌衬衫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
(2)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
(3)供应商可以向所有签章在前的前手,包括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纺织厂、张某、工程队追索。如其向工程队追索,则追索的费用包括: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金额1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拒绝证书的费用、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案例二: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5年6月1日前交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后2个月内付款。到了约定交货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问题】
1. 若甲停止交货,并通知了乙,则关于甲停止交货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C. 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公司已有丧失履行债务的可能,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
2. 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C)。
A. 解除合同
3. 若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D)。
A. 解除合同
B. 甲把暂停履行义务的情况通知乙,并要求乙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D. 乙公司在破产整顿期间
5. 若事后证明,乙公司并不存在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此事系甲公司道听途说的消息,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B)。
C. 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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