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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统计师知识点:基期和报告期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诚心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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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统计知识点基期报告期

基期报告期

1.首轮基期为2000年,本轮基期为2005年,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

2.报告期为月度。

1.基本分类指数计算

(1)月环比指数

根据所属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采用几何平均计算

(2)定基指数

2.全省(区、市)指数计算

全省(区、市)指数根据全省(区、市)城市和农村指数按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3.全国指数计算

(1)全国城市(农村)指数.是根据各省(区、市)指数按各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2)全国指数.根据全国城市和农村指数按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几种价格指数的换算方法

i环比=报告期定基指数/上期(月)定基指数

i同比=报告期定基指数/上年同期(月)定基指数

i年度=本年各月定基指数平均数/上年各月定基指数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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