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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8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虚拟的小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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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8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考核方式、专业计划

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考核方式分为常规考核和夏令营考核两种方式。常规考核和夏令营考核均可接收普通计划、支教团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推免生

我校2018年接收普通计划推免生754名,其中常规考核接收普通计划推免生312名(专业和具体计划分配情况详见表一);接收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推免生19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推免生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推免生10名,这三个专项招生均计划单列,不包含在表一,接收专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于面试前公示。

表一:2018年接收普通计划推免生情况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推免生须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可获得推荐资格

4.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为数学或统计学相关专业推免生可报考我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三、选拔程序

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考核方式分为常规考核和夏令营考核两种方式。

(一)夏令营选拔程序

夏令营考核由报名、营员遴选、综合考核、候选人资格确定和录取等环节组成。我校2018年夏令营考核于6月至8月间举行,部分学院选择通过夏令营考核招收推免生,其中金融学院、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保险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仅以夏令营考核方式接收所有校内外推免生,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以夏令营考核接收部分校内外推免生。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学院夏令营考核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接收原则和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均已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校公布。

(二)常规考核选拔程序

接收推免生常规考核由报名、复试资格认定、复试笔试、复试面试、体检和录取等环节组成。

1、学校平台报名

报名分为两次,第一次已于6月结束,第二次报名于9月7日-9月17日23:30进行。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免生报名系统注册(http://tuimian.cufe.edu.cn)报名,选择我校相关专业。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我校一个专业。逾期报名无效。我校支教团计划推免生无须在学校平台报名。通过夏令营考核获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考生和通过第一次笔试的考生均不得报考第二次笔试。

2、复试资格认定及复试费缴纳

凡符合报考我校基本条件,且预期可获得推荐资格,即可取得我校推免生复试资格。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取得我校复试资格推免生名单。考生按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于学校网上缴费系统完成100元复试费缴纳。

3、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 100 分。笔试分为两次,第一次笔试已于6月份结束,第二次笔试于9月20日进行。考生通过笔试后,可获得报考专业的面试资格。面试于22日至23日间进行。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方案由学院制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支教团计划推免生复试我校团委牵头,复试方案由其制定并公布。

4、体检

9月22日上午我校校医院组织推免生复试体检,具体时 间详见复试安排。

5、录取

学院在面试结束后,结合推免生招生计划(含夏令营考核富余计划),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面试任何一项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考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考生未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资格的;

(3)考生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4)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5)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6)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7)发生影响录取的其他事项。

四、录取确认

9月28日所有获得本科学校推荐资格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如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提前完成推荐名单上传,考生亦可早于28日完成注册。

9月28日所有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考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注册、缴费,并向我校投递志愿,院系和专业等志愿信息须与在我校公示通过的信息一致。逾期投递志愿或投递错误志愿,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学校将在一天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投递正确志愿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的有效期内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有效期内未完成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学校将在接收考生复试通知完成确认信息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的有效期内完成确认。待录取有效期内未完成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考生完成确认待录取通知,即办理完成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录取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大类招生:学校自2015年起在部分学院实行大类招生政策。开展大类招生的专业复试内容一致,考生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不为最终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报考该院所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在开展大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统一排名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按招生人数录满为止。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者优先。经济学院所有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所有专业和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数量经济学、★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 ★应用统计(0714Z4)四个专业接收推免生均执行此政策。

(二)被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本人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我校。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相关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三)学校于2018年6月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和公示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于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流程、复试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62288344,传真为:010-62288895。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7日

52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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