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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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在校年限:2-5年。
三、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的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招生对象为符合职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接受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1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专项计划名额紧缺时,原则上一级学科最多可招2名,二级学科最多可招1名,专业学位最多限招2名;专项计划名额剩余时,可做个别调整。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吉首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吉首大学,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如湖南省物价局出台最新文件,则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但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八、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17年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今年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了)。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日期: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报名点的公告,选择吉首大学作为报名点的考生请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吉首大学研究生院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
ttp://www.chsi.com.cn/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十、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吉首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吉首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吉首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邮编:416000
电话:0743-8565122传真:0743-8563623
网址:http://yjsc.jsu.edu.cn 联系人:肖宪平
2018年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分学院、所、室),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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