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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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已经公布,我院预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就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光学工程于2010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包括光电子信息处理技术、先进激光技术与应用、微纳结构材料与器件、光学功能材料与器件4个主要研究方向。学科拥有江苏省先进激光技术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和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光学工程学科面向“国家对中红外激光技术”和“江苏省对激光产业发展”的重大和迫切需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思路,组建了一支国际化的创新团队。团队先后入选“江苏省双创团队”和“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0余人次获得“****”、“江苏特聘教授”、“高端外国专家”和“江苏省双创”等省部级人才项目;本学科还柔性引进了中国工程院范滇元院士、中国科学院徐至展院士、激光领域战略科学家Ueda、现代透明陶瓷发明人Akio Ikesue以及“中组部千人”李成博士等一大批国内外顶尖学者,形成了“大师+团队”的良好发展格局,在高功率中红外激光技术和新型光学功能材料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与优势。学科近五年先后获得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资助、累计获得平台建设经费约1亿元,初步形成了“科研、学科、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模式,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光学工程学科在科研创新方面也取得了多项标志性的成果,共获得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项目40余项;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0余篇,申请专利近60余项。沈德元、唐定远教授等一批学者先后获得“第五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4中国光学重要成果奖”和“中国精品科技期刊顶尖学术论文F5000”等奖项。
光学学科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一级学科物理学的二级学科。该学科研究方向包括激光技术、非线性光学、生物光子学、光电子信息处理和光电功能材料。该学科是江苏省优势学科,拥有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高水平的研究队伍,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成建制引进海外创新团队,组建了一支由院士、国际顶尖学者、杰青、千人组成的高水平海外创新团队,现有专任教师3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2人,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并拥有包括江苏省特聘教授和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在内的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近三年获得军口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SCI论文200余篇,申请专利60余项。教学、科研人员均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大部分拥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本学科截至2016年共培养研究生50余人,其中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19人,其余就业于事业单位及国内外相关光电技术企业。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初试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
(三)奖助学金政策说明
1.学校奖助政策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为鼓励优秀生源调剂我校,对于“985、211”高校毕业生的调剂生源与第一志愿生源享受同等待遇。即,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此以外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津贴,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6000元。
2.学院奖助政策
(1)光学工程优势学科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光学工程并被录取的,入学后学院给予奖励1万元,优先派出到海外高校访学。
(2)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在学校的奖助学金及招生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且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选择导师;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给予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毕业于“985”高校的10000元、毕业于“211高校”的8000元,毕业于其他学校的6000元,对毕业于我院的推免生,奖励按“211”高校标准执行。奖励由学院承担;学院对接收的推免生按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学院和导师各承担1.5万元,学院承担费用由光学工程优势学科支出;推免生可以申请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一年以内的学术交流,资助标准为10万元/年,不足一年的按在外实际时间折算,并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所需经费由光学工程优势学科资助。
(3)光学工程、光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物理专业实行助研津贴政策,研究生协助导师开展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课题,由导师根据其表现发放助研津贴每生600—1000元/月。完成科研任务优秀的研究生,由导师酌情再给予奖励津贴。
四、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00482,邮箱:354606174@qq.com,办公地点:泉山校区7号楼317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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