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接收2019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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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关于接收2019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有关安排,关于接收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招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学院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坐落于文化古城西安,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4个博士一级学科及13个二级学科,其中水利工程为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覆盖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等5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9个二级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在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等领域具有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2010年获批水利工程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全国64个试点高校之一,2014年获批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国28所高校之一。
学院现有教职工197人,其中教授55人(博士生导师41人),副教授及高级工程师40人,双聘院士1人,兼职院士6人,有国家“青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陕西省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陕西省优秀教师与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等18人。
学院建有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重点实验室、陕西省水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陕西省水力机械及其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水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部生态环境协同创新中心。全院现有7个教学、科研系所,设有《电网与清洁能源》科技期刊编辑部。
近5年,学院承担科研项目1800余项,其中国家“973”、“863”项目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项(重大、重点项目8项、国家优秀青年基金1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0余项,其中2014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00余项;发表论文1500多篇,其中三大检索565篇;出版科技著作(专著、编著、教材)80多部。
我院具有完善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校研究生。
二、接收计划
我院所有学术型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招收免试研究生,其中水利工程学科(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2019年全院可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数上限为总指标的50%(约50人左右)。我院“水利工程”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招收推免直博生,其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约6人左右)。
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招收申报推免直博生的学生,但仅限申报我院水利工程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下设的五个二级学科,即: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三、接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3)参加我校复试合格、体检合格。
四、接收程序
(1)获学校推荐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推荐资格审批。
(2)通过上级部门审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志愿、上传照片,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3)学院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体检。
(5)学科推免小组审阅申请人材料,主要包括本科期间成绩单、在校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采取面试等方式,对申请我院的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学生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能力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并向院推免工作组提交学科拟招收推免生名单。院推免工作组审核确定全院拟招收推免生名单。未能被我院招收的申请学生可继续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申请。
(6)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招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招收待录取”,逾期我院有权利对学生的“待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7)经审议后,我院将“招收待录取”学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被我院最终录取。
五、奖助政策
(1)学校给予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学校在第一学年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留校工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出国留学”;
(6)其他,如导师根据参与课题的情况等,给与适当津贴补助。
六、其他事项
(1)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占用我院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计划,此类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与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私自出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对推免招收工作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提出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4)本办法由水利水电学院2019年研究生推免工作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收咨询:魏老师,熊老师
电话:029-82312780;15691862056
邮编:71004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西安理工大学教四楼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科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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