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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欢喜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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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九

1、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不定项选择)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

D.独立董事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

参考答案:C

解析: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三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但不能提出临时提案临时提案的规定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理解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是否有临时提案权的规定时,可能会有歧义。个人理解,如是在某一次具体的股东大会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肯定是有临时提案权的;但作为一项权利,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没有包含10%-3%股份股东,如认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临时提案权,实质是排除了10%-3%股份股东临时提案权,没有体现立法意图。考试如果真出此类题,个人建议不要选e。

2、 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的有:(不定项选择)

A.董事会

B.监事会

C.每名独立董事

D.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的独立董事代表

E.经理

参考答案:A、B、 C

解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二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下列哪些人员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不定项选择)

A.律师

B.一名股东代表

C.两名股东代表

D.监事代表

E.董事代表

参考答案:A、C、D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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