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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笔记:募集设立与发起设立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勤恳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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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程序的区别

1. 发起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采取募集设立的国家公司法都规定发起人必须认购占注册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加大发起人的责任,减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发起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 募股程序

发起募股公司广泛吸收社会投资的一种方式,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公开募股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募股程序主要包括募股的申请与审批、公开招募与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3. 召开创立大会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认购人根据招股说明书而认购股份,因认股而加入设立中的公司,对公司设立经过并不详细了解,他们只有通过创立大会才能够行使其合法权利,对发起人的行为进行审查。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认股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在公司法中都规定募集设立公司在其设立过程中必须召开创立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的股份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召集认股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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