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证券从业

2017证券从业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雪白的季节

我爱学习网证券考试栏目整理“2017证券从业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 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2、 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 未按规定关闭手机等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4、 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5、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 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1、 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 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4、 使用手机、手表等通讯、储存电子设备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5、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6、 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7、 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编辑推荐:

相关推荐:

证券交易

2017证券从业考试心得:债券投资三大误区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备考练习题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备考冲刺题七

2019年5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