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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烂漫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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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章节考点试题:第十八章

1.(判断)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2.(单选)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权责一致原则

答案】D。

3.(单选)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 B 项正确。

4.(判断)刑事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社会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解析: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5.(单选)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6.(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A.14 周岁

B.16 周岁

C.18 周岁

D.20 周岁

答案】B。

7.(单选)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 10 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

A.主体的不同

B.客体的不同

C.主观要件的不同

D.客观要件的不同

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8.(多选)李某(22 岁)伙同其弟(15 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E.李某是主犯.李弟是从犯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 15 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

9.(多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强制原则

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10.(多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

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

C.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

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

E.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答案】AC。解析:《刑法》第 27 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1.(单选)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 2 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 384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 B。

12.(单选)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13.(单选)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解析:选项 A 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B 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 C 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D 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14.(单选)李某系 A 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 年 3 月 20 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 2 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 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答案】C。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15.(单选)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 2 300 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 2 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 B 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16.(单选)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

B.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

C.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D.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

答案】A。解析:《刑法》第 32 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 34 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 A 错误,应选。

17.(单选)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A.只能独立适用

B.只能附加适用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只能并科适用

答案】C。

18.(单选)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答案】B。解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19.(多选)金融犯罪的特殊主体包括()。

A.自然人

B.单位

C.银行

D.银行工作人员

E.其他金融机构

答案】CDE。解析:特殊主体主要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单位)以及在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

20.(多选)下列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的有()。

A.侵犯银行管理秩序

B.侵犯货币管理秩序

C.侵犯证券管理秩序

D.侵犯保险管理秩序

E.侵犯信贷管理秩序

答案]ABCDE。解析:金融管理秩序是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信贷管理秩序、证券管理秩序、票据管理秩序、保险管理秩序等的总称,侵犯其中任何一种秩序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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