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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愉快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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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院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0093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平方米,生师比17.7:1,建筑面积13.64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11.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827.7元,专任教师363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36.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3%,图书48.8万册,生均图书62.5册。 (办学条件数据以201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贷款: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8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按照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

网址: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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