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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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学校代码: 13993
院校性质: 独立学院
办学校区: 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
(一)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嵌入式培养学费为170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院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3.若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几点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226007
电子信箱:xlxgb@ntu.edu.cn
网 址:
52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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