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我爱学习网整理了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
我爱学习网整理了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希望能给考生们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一、指导思想
依据湘教通【2018】72 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严密组织、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规范操作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组织的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
组 长:刘望、王雄伟
副组长:肖耀南、隆平
成 员:汪发亮、陈杰山、兰立新、向寓华、欧阳广、谭文培、田伟军、阳良明、李光文、朱海军、王湘平、谢振中、罗桂甫、刘琪琛、莫兼学、鄢东、王迎胜、段楚凡、唐丽
学校单独招生总计划1600人,分为A、B、C 三类分计划,其中A类计划1260人,B类计划40人,C类计划300人,招生范围如下:
A类计划:招收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
B类计划:招收中职、技工院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5人,具有体育特长(26人)、艺术(美术、音乐、播音各3人)特长的考生。
C类计划:招收热爱以下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紧缺专业的考生:食品生物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商务英语、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涂料方向)。
B类招生应届的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各3人、体育特长生(田径9人、篮球7人、跆拳道2人、足球4人、乒乓球2人、健美操2人等项目),中职、技工院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5人
除B类计划外,其余类别均按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一类,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一类,按两类考生参考比例确定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 /ks)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网站()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链接进行报名。
六、免试、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中职、技工院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
2、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特长的考生2018年联考成绩达到2017年三本录取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体育特长生和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第六名以上名次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获得免试录取资格。需交验将本人参加过比赛的秩序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所有报名参加B类招生的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体育特长生(田径9人、篮球7人、跆拳道2人、足球4人、乒乓球2人、健美操2人等项目),请于4月10日前电话0731-22537639联系石老师进行登记。
所有符合免考条件考生请于4月10日前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快递到:株洲市云龙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石老师收,电话0731-22537639。按学院电话、信息通知时间来校验证原件。
七、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1、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等级成绩总分+综合测试。按会考成绩进行六个等级计分(A等90-100分记30分,B等80-89分记27分,C等70-79分记24分,D等60-69分记21分,E等为补考及格记18分,F等为有成绩而补考不及格记15分)
2、没有会考成绩考生(含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考核内容:文化考试(语文150、数学120)+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8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
4、体育特长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成绩*30%+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480分,其中身体基本素质测试180分,专项测试300分。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30%+身体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成绩计算。
5、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6:3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7、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B类考生还必须携带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
8、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收取考试费标准80元/人(通过微信缴纳),12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录取原则
1、A类计划中按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综合测试优先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2、B类计划体育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30%+专业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身体素质测试低于140分或专项测试低于240分不予以录取;艺术(美术、音乐、播音等)特长的考生按联考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中职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比赛名次的考生,面试合格即可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B类计划人数时先在本类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A类。
3、C类计划对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紧缺的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商务英语、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涂料方向)等,按所报专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总分+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该计划人数先在本类调整录取,多余计划再转入A类。
4、若考生填报我院二志愿被录取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同时又被其它学校录取并确认和上报考试院的考生,按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院录取资格。
5、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6、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旬统一发放。
7、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九、日程安排
十、监督机制
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731-22537678。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联系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2537641(传真)
联 系 人:汪老师王老师邮编:4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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