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我爱学习网为你整理了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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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北京校部计划不超过145人、保定校区计划不超过163人。
四、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照报名平台的填报要求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
(3)高中阶段其他能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材料;
(4)考生二代身份证。
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其中材料(1)和(3)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且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4、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培养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工作组采取随机审核及多人审核等方式,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三等奖。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办法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招生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5”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3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无需折算。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且获得入选资格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以录取。
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人员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九、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7525336(传真)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2018年3月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以上即可被录取;其他几档优惠政策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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