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请大家了解招生专业及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进行报名,祝你备考顺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69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分类单招考试和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专业报考条件
(1)“工业分析技术”和“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材料类”考生。
(3)“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招收对口高职“旅游服务一类”考生。
(4)“机械设计与制造”和“数控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加工制造类”考生。
(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二类”考生。
(8)“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招收对口高职“轻纺食品类”考生。
(9)“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专科省控线及以上。
(10)其余专业招收各类考生(包括中职考生、普高考生以及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
4.体育特长考生除满足第十条1、2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一个条件才能报考。
(1)篮球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篮球比赛,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
(3)健美操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健美操、啦啦操或舞蹈比赛。男生身高不低于1.6米、不高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不高于1.70米。
第五章 网上报名和交费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方式,分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报考学校网站确认(填报专业和缴费)两个阶段。
1.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生于2019年3月3日8:00~15日18:00,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FormatAID_0# ),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157)。
2.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确认:填报我校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凭考生本人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进入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类别在“文史”、“理工”、“对口高职”和“艺术”选项中对应选报一项;符合体育特长考生报考条件并愿意参加我校体育特长测试的考生请再选“体育特长”。
(2)参加体育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特长测试项目(在篮球、足球、健美操选项中填报一项)。
(4)考生填报信息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第十三条 网上交费
1.考生完成报名后需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缴费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缴费金额130元/生,缴费时间为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完成缴费的考生于3月28日17:00以后可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特长考生除外(详见第十四条第3款)。
第六章 办理考试手续
第十四条 考生于3月29日8:30- 17:00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或家长签字)、二代身份证双面或户口簿考生页复印件。
(2)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四川省2019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单。
(3)篮球、足球、健美操特长考生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相应参加比赛的证明材料(盖章)或获奖证书。
2.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于3月25日前向我校(行政楼207)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索取已交材料回执。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3.体育特长考生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并签订承诺书(保证录取后在学校运动队服务两年)后,方可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采取“文化考试+技能考试”、“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考核评价方式。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50分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2.技能考试
(1)考试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各专业《2019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中公布。
(3)考试对象:报考“工业分析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的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专业《2019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总分180分。
(5)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技能考试,以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技能考试成绩。
3.综合测试
(1)测试形式:抽签排序面试。
(2)测试时间:10分钟。
(4)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识等,总分120分。
(4)测试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为特长测试方案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9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测试方案》),考生分别按所报特长(篮球、足球、健美操)测试,总分180分。
文化考试时间: 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
技能考试、综合测试及特长测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录取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考生总成绩计算
(1)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
(2)参加“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
4.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各专业,按照专业参考人数中“文史理工”与“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各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将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男子健美操、女子健美操等项目分别以文化考试成绩划线,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录取条件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按申请免试专业办理录取手续。
8.所有专业参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录取。
9.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校将采取替补的方式补充录取。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八条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3.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复查及转专业原则
1.经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3.转专业原则请参考学校《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FormatAID_3# )。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非我校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版本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 2202104 2202113
招生咨询QQ群:781395878、248999983、653156615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校网址:
1. 2019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2xx.cn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