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学习网 52xx.cn我爱学习网菜单按钮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阅读 > 高考

2017年安徽6校首批试点放开民办教育收费

发布时间:2021-02-03 栏目:阅读 投稿:勤恳的耳机

我爱学习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安徽6校首批试点放开民办教育收费”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据江淮晨报报道,近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展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安徽新华学院等6所学校成为首批试点学校试点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自主定价。

首批试点放开民办教育收费高校包括:

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外国语学院

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6所学校首批试点学费住宿费自己说了算

安徽新华学院等6所学校成为首批试点学校试点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自主定价。

我省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由学校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试点基础上逐步放开。鼓励各民办学校申报放开收费试点

试点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由学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办学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报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也放开,由各民办高校自主定价,报省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一旦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

民办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获取利益。凡属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的服务内容,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此外,要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试点民办学校要根据教育培养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整。

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入学时的学费标准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

因故退学转学的可退还学费住宿费

放开后,为了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通过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方式长期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示,同时在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中注明。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调整收费政策时,收费公示要及时进行更新。

民办学校学生因故退学、转学的,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退还学生部分学费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由民办学校制定并对外公示后执行。

未制定并对外公示退费办法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按学年、学期收费的,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1个月的,退还1个月学费住宿费,不足1个月的不计退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按照其他方式收费的,学生退转学时间每达到总学习期1/5的,退还1/5学费住宿费,不足总学习期1/5的不计退费。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2017年福建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中山高考分数线:高考,几家欢喜几家愁,有悔恨的泪,也有成功的笑。愿

2017年丹东高考天气预报(6月7日-8日)

2017广东高考理综真题及答案已出炉

2018辽宁高考作文题目:高考在即,十年寒窗,终见分晓。我爱学习网高考频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