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我就是
如果中国有一本小说可以和《包法利夫人》媲美,就是《红楼梦》,我们真是可以粗暴地说,不懂《包法利夫人》,就不懂小说。
贴一篇我很多年前写的作业。最近买了周克希先生的版本,各有好处,我更习惯李建吾的。
有一天早上,一个客人去拜访福楼拜。福楼拜用过早饭就上楼去工作,一直写到中午。吃午饭时,客人问他写了多少,福楼拜说,我写了一个逗号。吃过午饭,福楼拜又埋头工作了一下午。到晚饭时,客人又问下午写了多少,福楼拜说,我把早上那个逗号抹掉了。
第二个故事还是讲一个朋友去拜访他,看见他坐在门口痛哭流涕,哭到都哭不出来了,还在哭。朋友问他出了什么事。他说,包法利夫人死了。朋友弄清了包法利夫 人是谁后,笑着说,你可以不让她死啊。福楼拜说,不,她非死不可,她已经无法再活下去了。她不得不死了。说完了,又接着哭去了。
我每次自己写东西的时候,总是想到这两个故事。把它们写到这里,因为我觉得与本文总还有些关系。
言归正传。
一,到底是谁在讲故事?
让我们回顾一下小说的开头,“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这个“我们”是谁?是包法利先生的 中学同学们?这就矛盾了,为什么新生来的时候,谁也不认识他,但还没翻几页,就开始大讲他的父母、身世和童年。
我看过的关于《包法利夫人》的文学评论甚至所有讲小说写作技巧的书都会提到这一段,说是第一人称叙述,而后面采取的是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
我觉得不是。请注意,这里只有“我们”“大家”“全班人”,而没有“我”。“我们”能不能叫第一人称?不能——群众的眼睛实在太雪亮了。
“我们”跟“我”是完全不同的叙述语态。“我”是典型的第一人称限知视角,不管小说的主人公是不是“我”,我能知道的、能说的都非常有 限。但是“我们”就不同了,这个“我们”包括多少人,仅仅是包法利先生的中学同学吗?我以为这个“我们”应该是包法利先生身边的所有人,甚至他的前妻,她 也讲了很多事情。“我们”知道他的身世,他的教育,他的第一次婚姻,一直到他与爱玛相识、结婚。到了第一部的第六节,小说的中心变成了包法利夫人,“我 们”就成了爱玛周围的所有人,包括查理,罗道尔弗,赖昂。我们也知道她的身世、教育及一切,事无巨细。再到第三部第八节,包法利夫人死去。
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 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
叙事论理学上讲,“我们”也具有与“我”不同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我们”言之确凿,“我们”的所见,所闻,甚至所想,所猜都是正确的,“我们”意见统一,口径一致。在经典的第一人称叙述中常见的“我听说”“据说”这样的话全没有。
福楼拜找来“我们”做故事的叙述者,这和他的“客观性*”艺术主张是一致的。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 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 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 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 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
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 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 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
但是,我们都知道小说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 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 不过这种“引导 ”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中国古代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过读者阅 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 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于是,就需要这个“我们”。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叙事分寸感。这才是最重要的。
二,作者的思想倾向到底是什么?
我把这本书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越看越觉得,作者的思想倾向简直是矛盾的(但我还是先天性*的认为,作者的思想是完整的,只是我不理解)。
这种矛盾集中体现在包法利夫妇身上。作者对于这个社会的批判,那是显而易见的,人类的庸俗,无知者的愚蠢,有知者的野蛮。
先说包法利先生——理想的丈夫应该是怎样的或者合格的丈夫应该是怎样的?
他长相愚蠢,头脑简单,感觉麻木,医术普通,没有上进心;但却正直,善良,大方,而且很爱爱玛。甚至对他的前妻,那个相貌恶劣的寡妇也不错。人品比书中其他男人都要好得多,而他的经济基础也是爱玛可能找到的最好的了,否则她老子也不会如此热心。
你还能嫁到什么更好的吗?
但是,爱玛并不爱她的丈夫,也看不起他,而作者对查理也无甚好感,连爱玛的背叛好像都是名正言顺的。自古英雄就是爱美女,不是英雄也爱女。怎么办——错的是命。
再说爱玛——坚决拒绝平凡!
爱玛是个坏女人吗?是。但是文学的目的不是谴责坏女人,而是解释她们如何成了坏女人,同情她们为何成了坏女人。我以为文学若是没了同情和慈悲,就不是文学了。
一个乡下人受了教育之后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心向往之,合不合理;一个女人要求追求真正的爱情,合不合理;一个美女不甘心嫁一个平庸的丈夫,合不合理;一个人坚决拒绝平凡,合不合理。都合理,那我们总不能再说错的是命吧。
浪漫主义时代过去了,浪漫主义时代什么时候到来过?小人物最卑微的一点对浪漫的追求,什么时候有过容身之地。浪漫是我们对于生命的可能性*的不懈追求,是对想象力的极限探索。
那么错的是社会了?你只是一个富农的女儿,一个富农的女儿就应该整日操劳,手不闲着。你只是一个乡下医生的妻子,你最多也就是一个破落庄园主的情妇之一。子爵。你还是一个女儿的母亲,如果是个儿子,或许还可以改变一下自己和家族的命运。
不知道。
神甫从妇女们手中抢掉福楼拜的小说,难道这不是一本劝世劝善的书吗?告诉人们坏女人最后恶有恶报罪有应得吗?
世界上的书分两种,一种是“误导”,另一种是“无导”。人们最害怕的原来就是这种没有导向性*的书,他告诉你真相,仅此而已。小说家的任务只是把生活中的一些东西说出来,剩下的就交给读者了。你看到了什么,——看山是山,看水不是水。
我还是不认为,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等于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说哪些,不说哪些,还是由作者决定的,而这才是对读者影响最大的。至于那些高台教
化,你说了,还有人听吗?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 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你我都写过小说,作者如何能做到“纯客 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 不是神话又是什么?
三、我也是包法利夫人。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福楼拜本人就有很浓重的浪漫气质。他长年隐居乡野,对于已经很僵化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理念深恶痛绝,他一直到死都未能克服身上的“出 世”、“遁世”的倾向。他也不屑于与资产阶级的凡庸生活融为一体,他的生活观念既不切实际,也不合时宜。他有一句名言:“我所欣赏的观念,就是绝对的虚 无。”他的生活态度十分消极,几乎有一点病态。他是一个多少有点病态的完美主义者、幻想家、遁世者。比如他每天要洗好几次澡,生活中没有什么享乐(包括爱 情),完全自觉地与当时的世俗社会保持距离。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以上分析勾画出作者形象的大致轮廓,再把这个形象与爱玛作一个比较,我们也许就会大吃一惊。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许不难理解作者这样的感慨:“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如果仅仅如此,那《包法利夫人》是不是就成了作者本人心灵的真实写照呢?哪个还不是完全麻木的人身上没有包法利夫人的影子呢?作者五年来每天十二小时的辛苦工作,对于艺术完美的不懈追求,终于成全的还有我们。
我和你一样,我们认为生命应该有奇迹,但是没有;我们认为生命最不能承受的是平凡,平凡就一定平庸。终于你不甘心,跳了出来。结果,兼身败而名裂。我也开始为我的下场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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