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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溪石记_原文_翻译-欧阳修

发布时间:2011-02-12 栏目:专题 投稿:坚定的刺猬

原文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渍为《荇溪记》2,云水出永阳岭3,西经皇道山4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有淮南5,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6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7,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8,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9,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10,尚有居溪旁者。予感夫人物之废兴11,惜其可爱而弃也12,乃以三牛曳置幽谷13;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14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解释/注释/译文

文章首先开篇点题,交代菱溪石的处所、环境,以“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来突出石之“奇”。然后追溯其源,石的处所原为五代时权贵刘金的园囿。刘金为吴国杨行密的部将,以骁勇知名。其视菱溪石为奇物,据为已有。岁久废圮,石亦湮没。作者“惜其可爱而弃”,遂辇致于丰乐亭两侧,供滁州百姓观赏。一石一事,平平常常。然而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其笔触并不停留在对菱溪石客观的、表象的记叙上,而是以“人物之废兴”为契机,由此挖掘出富有深刻思想意义的内涵。昔日刘宅“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而今时过境迁,“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灭而无闻”。
作者于今与昔的鲜明对比中,发出富有警策性的告诫:“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乎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最后一段议论卒章显志,表明了写记的目的,是希望“富贵者”不要因好奇而将石据为已有,其用意是颇为深切的。由于那些“富贵者”骄奢淫佚,横征暴敛,致民穷财尽,国势日衰。作者忧心如焚,寄希望于革新。庆历新政的失败,使作者的抱负无以实现,虽贬官滁州,但并非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是提出为政“宽筒”的主张。强调民生之安定,“节用以爱农”,以此缓和统治阶级与人民之间的矛盾。文章于一石一事所发的议论,正是作者这一政治主张的具体体现。
作者以石为题,通过由此及彼的联想、对比,于平凡小事中,挖掘出治国为政以民为本的深刻道理,可谓于微见著,平中见奇。作者这一深刻主旨的表达,不以深隐为奇,而是写得浅显平易,“文不雕饰,而辞切意明”。充分体现了欧文既明白晓畅,又精炼含蓄、耐人寻味的艺术风格。
用秤来平量物体,晃动时就会产生轻重的差异,如果在稳定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差错。用水来映照物体,晃动时就不能看到(影象),如果在平静的时候,一丝一毫都可以辨认。在人来说,耳朵是主管听的,眼睛是主管看的,动荡就会乱了听与看的(尺度),如果在安静的时候,(人对于)听到的看到的必定是真实的。处世立身的人(如果)不被身外事物的眩目耀眼而迷乱,那他的内心就必定安静,内心安静智慧见识就清晰明白,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无论用在哪里没有不成功的。肯定正确的常常近于谄媚,否定错误的常常近于诽谤,不幸受到指责,宁可被指为诽谤也不要被指为谄媚。言行正确,是君子的常态,肯定他又有什么增益?从总体上看,肯定正确不如否定错误更为可取。
我居住洛阳的第二年,重修使院大堂之事已经完毕,我写了一篇文字刻石于壁下。在大堂的西边建造了偏房,门向北开着,院子里种植了几丛竹子,在房屋的南面开辟了窗户,接收日月的光辉。在屋子里摆设上一条几案,一张卧椅,书架上摆了几百卷书,我早晚就居住在里面。因为这里清静,我可以闭目养神,让思绪清澈明晰,看今日之事,想古人所为,思想就没有不可以到达的地方。所以,我把我的这个厅堂就用“非非”做为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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