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显不合理的当众指责宜积极辩护
被上司批评或指责,虽然应该诚恳而虚心地听取,但并非说你一定要忍气吞声,不管他说得对不对都要一股脑接受,必要时应该勇于做出积极的辩护。
例如,晋文公的时候,厨官让人献上烤肉,肉上却缠着头发。文公叫来厨官,大声责骂他说:“你存心想让我噎死吗?为什么用头发缠着烤肉?”
厨官叩着响头,拜了两拜,装着认罪,说:“小臣有死罪三条:我找来细磨刀石磨刀,刀磨得像宝刀干将那样锋利,切肉肉就断了,可是粘在肉上的头发却没切断,这是小臣的一条罪状;拿木棍穿上肉块却没有发现头发,这是小臣的第二条罪状;捧着炽热的炉子,炭火都烧得通红,烤肉烘熟了,可是头发竟没烧焦,这是小臣的第三条罪状。君王的厅堂里莫非有怀恨小臣的侍臣么?”
文公说:“你讲的有道理。”就叫来厅堂外的侍臣责问,果然有人想诬陷厨官,文公就将此人杀了。
这里,厨官采取正意反说的方式积极为自己辩解。他装着认罪的态度供认了三条罪状,其实是为了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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