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九忌”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就是他的教养阅历和社会地位的标志。”
对着装最基本的要求,是得体、整洁、典雅。一般而言,着装有“脏、乱、破、露、透、短、紧、艳、异”九字忌讳。
(1)忌脏:务必要牢记,工作再忙,身体再累,都不能成为自己整天穿着脏衣服来办公上班的理由。
(2)忌乱:乱,是指把适合于在办公时穿着的服装穿得不像样子,如上衣不是穿在身上而是披在身上,裤管与袖口非要卷得高高的不可。
(3)忌破:职业装该洗就洗,该换就换,该淘汰就淘汰,宁可不穿也不能穿破衣服。
(4)忌露:职业装在款式上要利于工作,时尚、新颖,但不能过于暴露。职业装要四不露,即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腰、不露背。
(5)忌透:忌透,就是你不能穿透明的衣服当外套,穿透明装不但不雅观,也有损你的形象。
(6)忌短:短在这里是指着装过于短小,将不应显露在外的肌体暴露了出来。一般来说,在办公时,背心、马夹、短裤和“露脐服”,都是不适宜穿着的。
(7)忌紧:紧,主要是指在购买或缝制服装时,有意识地使之紧紧地包裹着自己的身体,使自己身体的线条过度地展示在他人的视野之中,既不雅观,又不文明。
(8)忌艳:艳,就是指着装色彩过多,过于鲜艳,图案过分复杂。职业人士的着装应当体现出庄重保守的风格,而不应当打扮得花枝招展。
(9)忌怪:怪,就是指着装过分怪异奇特。就目前而论,着装怪异主要可分为三种。其一,款式过异,如“乞丐装”就是一例。其二,搭配过异,即不按常规进行搭配,比如把长衫穿在里面,而将短衫穿在外面。其三,穿法过异,即不依照正常的方法穿着服饰。例如,把衬衫围在腰上,把太阳镜支在头顶。这种着装过异的做法,是切不可取的。
总之,在着装打扮方面,应做到端庄、自然、大方、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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