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
昨晚,你打电话给我,说到跳舞,你说你的舞跳得很好,我说你怎么不早说啊。你说,当时没想起来。遗憾之余,脑中突然涌出这样一个画面,韶华的脚尖踩在能才的脚面上,缓缓舞向阳台,是那样的缠绵。能才拉起韶华的绛红色披肩,两人亲吻,《滚滚红尘》水一般泻出。当时,夕阳正艳。那样艳的夕阳啊,就像乱世的爱情,也不过是来亦来,去难去,恋到极时,也不过是分亦分,聚难聚。一个渴望现世安稳的女子,恰恰生逢乱世。一个渴望一份真感情的女子,偏偏遇上了一个随波逐流的男人。也真是的。当爱成往事,还有什么不能舍得?当心里只有自己,还有什么不能辜负?
在霍桑的小说《红字》的最后,也就是赫丝黛戴上红字的第七个年头。被痛苦折磨得身心交瘁的丁梅斯代尔,站在赫丝黛七年前受辱的高台上,鼓起勇气用最后的声音告诉人们:赫丝黛胸前的红字只是他自己胸口的红字的一个影子。最后他痉挛着用力扯开胸前的饰带,让人们看清楚在他胸前的皮肉上烙着一个红色的a字。丁梅斯代尔倒下了,赫丝黛和丁梅斯代尔的奸情却在这一刻,升华为爱情。
这是霍桑时代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在今天,依然流行。故事中,可能有你,也可能没有你。不管怎么说,偷鸡偷鸭,终为人所不耻。偷情偷爱,终为社会所不容。若是偷心,则另当别论了。若是能偷到一颗真心,就算是欲望使然,也没必要去回避。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似乎什么都感觉到了,又似乎什么都感觉不到,仿佛存在,又仿佛不存在。有些画面让我有流泪的冲动,可即便再冲动难抑,也不过是瞬间的心动或刹那的心悸,如同高潮的来去,天堂过后,就是地狱。
这感觉就像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明明知道爱下去会泪流成河,还要飞蛾扑火般爱下去。如果是男人爱上了女人,男人就成了蛾。如果女人爱上了男人,男人就成了火。其实不管是火烧蛾还是蛾扑火,它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姿态,那就是飞。
想一想,又是何必呢?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在情感的沧海桑田间,女人和男人都在摸石头过河,都在半梦半醒之间赶路,都不容易。既然遇到了,就是缘分。是缘分,就应该珍惜。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露珠一样的情缘啊,匆匆来,匆匆去,有多短暂就有多华美,就像流星划过天边。
真的很难忘你的眼神,它让我想到一个长我八岁的男子,我也曾如你一般地望着他。他看我的时候,秋叶纷纷落下。而你望我的时候,我的心飘满了落红。那样清澈的眼神啊,不容亵渎,不忍玷污,不愿让它蒙尘,不甘让它染上任何杂色。心想他也是那样的感受吧。
连一场欲望都舍不得回避,我想,人生的寂寞不过如此。谁又有能力偷走谁的心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