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里的情
昨天与一个网友聊天,她冷不丁地对我说:“你背叛了伦理道德。你有老婆,却还要在网络里追求虚幻的情感。”我说:“老婆是一个男子的全部精神世界吗?”她说:“一个男人一生只能爱一个女人,就是他的老婆,否则就不要结婚。”我说:“一个人就不能拥有一点属于自己的情感空间吗?”她说:“精神上的出轨比肉体上出轨更应受到谴责。”按照她的情感观以及对我的了解,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她钉在伦理道德的十字架上。随后,我想起了不久前一位网恋中的朋友曾经问过我类似的问题:网恋是不是对伦理道德的背叛?是不是对老公的背叛?
对于感情,我有自己的看法与处理原则,只是不喜欢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我感到感情方面的问题很难说清楚。但是想到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有不少人一方面沉浸在网络情感里,一方面又被伦理道德所困惑,甚至折磨,所以还是勉强发表一下看法,说不定能给大家一点有益的启示或帮助。
我们知道,相对于人的社会性,人又是个体的,具有独立性。独立的情感是精神世界的一部分,例如亲情、爱情、友情。每个人都有权采取自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情感,有权选择合适的空间存放自己的情感,可以向他人公开,也可以久藏于心。在有些人那里,有些事情与情感可能一辈都不会说出来,即使对她的伴侣。这并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也不是对精神的背叛,而是一个人的自由、权利与独立性。我一直认为,即使是夫妻,彼此也不是对方的附属品,各自仍然有权保留一片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夫妻间应该相互尊重,但是不应该垄断对方的内心世界,要尊重对方的独立性。有不少夫妻,一看到伴侣上网聊天,尤其是看到在网上真真假假地开玩笑,就如面临洪水猛兽,认为伴侣的心被别人占有了,精神出轨了。这个时候,心里吃醋可以理解,提警未尝不可,恼羞成怒没有必要,行动制裁更是愚蠢。尽管你的行为是出于爱她,但是也不要用一个爱字锁死别人所有的空间。
相对于人的个体性,人又是社会的,担负着多种角色。家庭里,你在丈夫面前是老婆。单位里,相对于同事来说,你是他们的同事。社会上,相对于同学来说,你是他们的同学。网络出现以后,在网友面前,你是他们的网友。每个人都在以不同的角色与他的交际圈发生关系,进行情感交流,只是内涵与方式不同,有的是亲情,有的是爱情,有的是友情,有的是友情兼爱情……网络里的情感,最初是友情,当然,后来很有可能要经过一段恋情期。对网络里的友情与恋情,很多人不能坦然面对。有的人站在网络之外口诛笔伐,有的人边网恋边自责。其实没有必要,网络走进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在一定时期对网络(网友)产生依恋,也是情感在网络里发展的必经阶段。经过一段时间会慢慢平息,不像有的人想象得那么可怕。走进网络是必然,网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角色。只要我们能理智地控制好情感,把网络作为存放情感的一隅,就可以在虚拟的空间里享受一份真实的快乐。对网络里的情感,没有必要去谴责,也没有必要自责。爱恋网友又有什么呢,难道一个人一生只能爱恋一事一物吗?难道爱恋此物就意味着背叛彼物吗?并非如此。另外,爱有多种摆放方式与多处存放空间,把对伴侣的爱放在心里与身边,化为责任;把对网友的爱放进内心与网络,让它成为日后美好的记忆,有什么危害呢。
写下上面这些文字,可能会有人认为笔者正处于网恋之中,在为自己的网恋行为开脱。说实话,本人对网络是有些依恋,但是没有迷失方向,在内心有一条行为底线。我一直认为网络里的情感就像放在窗台上的花,实实在在存在,可以尽情欣赏,只是不要想轻易把它搬进室内。这样就会得到快乐与温馨,避免伤害与痛苦。希望这篇文章能使那些站在网络外面的人对网络多些认识,解除对网络里情感的片面认识,使沉浸在网络里而又内心自责的人得以精神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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