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似朝云无觅处
春是我大学里最要好的同学,是个非常有灵性的女孩,在学校里爱好写诗、喜欢幻想,我们常常把自己关在那间又小又暗的校舍里,编织着一个又一个关于未来的梦。
那时的我们,对文学都有着一种狂热和痴迷,自然就成为了相互的知音,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在校园里成立文学社,编写刊物,一月一期,散发给周围的同学,有时候还故意同写一个题材,比比谁更有才气,常常也是不分伯仲。
一对天真的少女除了上课,空闲时间就厮守在一起,写诗、做梦、逛街、睡懒觉……我们经常给心中的白马王子画着肖像,那时的我,真浪漫得可以,在诗中,我写道:我希望\他和我一样\胸中有血\心头有伤\要穷,穷得象茶\苦中一缕清香\要傲,傲得象兰\高挂一脸秋霜……
春呢,也常会在寂静的深夜里,跟我描绘着她未来男友的形象。
后来,春要去美国了,在即将离别的日子里,我俩几乎形影不离。记得那一天,在送别的晚会上,我为她唱了一首苏芮的《牵手》。“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我想这首歌诠释的不仅仅是男女间的情爱,它还包括了人类的亲情和友情,可能是我唱得有些凄婉,很多人都在擦眼睛,春呢,捂着脸跑向了卫生间……
越是觉得在一起珍贵了,时间的脚步走的就越快。转眼,离别的日子还是不可抗拒地来到了。
那是一个圣诞节快要来临的日子,天气还有些冷,空中零星地飘落着洁白的雪花。春要从合肥坐火车到上海,然后再从上海飞往美国。路上堵车特别难走,等我喘着大气赶到站台,春已坐在了火车的窗口前正焦急地张望,看到我飞奔而来的身影,春的眼泪唰地流下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握住她伸在窗外的手,使劲地晃了又晃。看着她美丽的满是泪水的脸,想到从此她将一人孤身在外,不知何时再能回来,我一直强忍的泪水终于破堤而出……
春走后,我时常想念她,想念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值得欣慰的是,春在美国再忙也没有忘记我这个好朋友,我经常收到来自大洋彼岸的问候和照片,说她买了一辆新车,假期和同学驾车周游美国西部;她的经常被我嘲笑的英文,现在好的居然可以站在任何场合与人毫无障碍地交流;邻居邀请她乘坐他的私家飞机,遨游美国上空。还有,很多很多,洋洋洒洒,却只字未提她曾经为之若痴若狂的文学。
寄来的照片上,穿一身红色泳装的春站在海边,虽美丽依旧,却不再有学生时的清秀纤丽,身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外国男人,用一双毛茸茸的粗壮手臂环绕着她,她说,那是她的丈夫彼得——一个做电脑生意的商人。照片中的春依偎着那个男人,笑得很灿烂、很开心,看起来日子过得很幸福。
我忽然记起在学校时,一个寂静的深夜里,春曾经对我说过,她梦想中的那个男人,那个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应该喜欢英国文学,有白皙细长的手和一双拜伦一样忧郁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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