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聊发少年狂
同屋的william邀了两个朋友来玩,一个是洋,另一个是姗。两人都是兰卡的本科生。晚上十一点,三个年轻人酒后在厨房聊兴十足,邀我加入。虽都是八十年代出生的年轻后生,却也能在彼此间找到共同的话题,兴味盎然之际,william提议去酒吧。一呼三应,彼衣出门,我正好可以跟年轻朋友去体验一下他们的异国生活。
william在兰卡呆了五年,说英语都已带上了兰卡腔,算是个老油子了。小伙子来自苏北,为人豪爽。洋和姗则是才来一年的本科生,但看上去,对这里的夜生活比我有经验,说起来头头是道。年轻人就是年轻人,适用能力强,不能不让人羡慕。
去了一个吧,里面很是热闹,很响的重金属舞曲。每人点了一杯酒,找了一个角落,东一话题西一话题的地聊开了。灯光迷朦,音乐奔放,人却不是太多。william说,要是人多,楼上的舞池会开放,今天要想跳舞,在这里是跳不成了。呆会喝完,我领你们去另一个好去处。
就这样,坐了约莫个把小时,凌晨十二点多,我们走向了另一个酒吧。街头不断有三三两两的醉意朦胧的年轻人,william说,夜生活才真正开始。
走到第二个酒吧门口,明显感觉出与第一家的不同。音乐震天,人声鼎沸。这是我第一次碰上的要买门票进入的地方,2镑一人,可见其火爆的程度。走进里面,哪有坐的地方,连一个空闲一点的站的地儿都难找。用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来形容恰到好处。好不容易挨到吧台,每人要了一杯。聊天是不可能的事,要说话得凑近耳边大声地喊叫。音响开得足以把耳膜把心脏震出问题,william凑我耳边大声开玩笑说,在这样的吧呆上一小时,你就准备出去不要耳朵了吧。
身边不断有极其亲昵的男男女女随着乐曲扭动着身躯,笑着,唱着,喝着,嚷着。女性一律穿着暴露,男性则一个个极其希皮的样子。william他们三个很快就加入了舞的行列,我却只能旁观。三人很是不解,您不会迪斯科吗?我还真就是不会,慢三慢四还能瞎对付。他们硬拉我入伙,洋和姗现场教我,很简单,合着音乐扭身子就是,怎么舒服怎么扭。为了不扫他们的兴,我加入其中,扭了一会,不知是少了点细胞还是音乐人声太嘈杂,终究找不到舒服的扭法,还是知趣地站一边,做年轻人的观众。热闹是他们的,好在有酒,不至让人落寞。
出来时,已是两点多,外头空气真好。在里面饱受了近两小时的视觉和听觉的摧残,走出街头,耳朵和心脏顿时有解放的感觉。凌晨的街头,不断有从各家酒吧出来的人们,醉态可掬,热情地打着招呼,甚至会拉着你聊个没完。也有酒疯子滋事,为了安全,我们以尽可能不接他们的话少惹麻烦为上策。
william说,别看兰卡小城市,街上却有大小五十家酒吧。要是在周末,每家酒吧都开放的时候,街头要远比这热闹。
今晚去英国人roy家玩,跟他们说起去酒吧的经历,他们笑着说,你不适合去那样的地方,你太老了。那是年轻人的地方。
我愕然。
回来坐alison的车,正好经过昨天的酒吧。我告诉她,这是我昨天来的pub。她笑着说,这是bar,不是pub。因为兰卡人对pub一词怪怪的发音,/pub/,我常学他们,所以平时多用这个词而不说bar了。
alison解释说,pub是一个没有舞池只喝酒聊天的地方,而bar是很宽敞可以跳舞喝酒的地方,那是年轻人找男朋友找女朋友的地方。
怪不得,roy夫妇会说我太老了,不能去bar。
原来我去过的酒吧,都是pub,不是bar。
语言真是有意思,汉语不区分两词,一概说,去酒吧。英语却分得很清楚。用语言学术语来说,汉语用了一个上位范畴词,而英语却用基本层次范畴或下位范畴词。
看来,以后去酒吧,得分清楚了。免得走错了地,折磨听觉和心脏自讨苦吃是小事,失了大节引起误会却是大事。
2007/4/12凌晨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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