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59名教职工:xx一中71名(含教辅人员6名),xx三中54名,xx市第一实验中学65名,xx市第一小学39名,xx市第二小学38名,xx市第三小学47名,xx市第四小学5名,xx市第五小学17名,xx市特殊教育学校23名(含教辅人员5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xx一中、xx三中、xx市第一实验中学招聘范围:全国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且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xx市第一小学、xx市第二小学、xx市第三小学、xx市第四小学、xx市第五小学、xx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全省应往届大学、中师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具有一定手语表达能力;应聘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任教学科为理工类),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部分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和其他条件。 4、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附后)。 5、年龄3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外地市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本市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本市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考简章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2、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在省、市直学校代教1年以上的除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政治理论常识、教育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语言理解与表达。 (二)面试(讲课、答辩)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数不达1:3,则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组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组(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