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协会规章制度
乒乓球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常委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第四条常委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第五条常委的工作安排。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第六条常委会的任期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2.其他常委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常委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相关推荐: